2015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宁德赛区)
军民融合象棋友谊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宁德军分区政治部
宁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宁德市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
宁德市商务局
福建省唐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地点:
比赛日期:2015年8月21至23日
比赛地点:宁德市老体协
五、竞赛项目:
象棋个人赛、团体赛
六、参赛人数:200人
七、参赛资格:
(一)团体:各县(市、区)文体新局、市象棋协会团体理事单位、市直机关单位、部队(含军分区,驻宁海军、空军、武警、内卫、边防、消防、边检)组织身体健康的象棋爱好者报名参赛。各单位限报一队(参赛选手三至六人)。
(二)个人:
1.具有宁德市户籍的象棋爱好者;部队和武警官兵。
2.各参赛单位不参加团体计分的象棋爱好者。
3.宁德市象棋协会会员。
八、比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版)》和本次竞赛规程规定。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电脑随机抽签后自动编排。
(三)比赛记分办法:胜局记2分,和局双方各记1分,负局记0分。
(四)每轮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超时作负,不做记录;自然限着30回合,将军不计算有效步数。迟到15分钟未到场按弃权论处;赛场禁止接收、拨打手机;场内禁止吸烟。
(五)个人名次确定:积分、对手分、胜局,后手胜局,犯规。如果还不可以分出胜负,则按逐轮递减法比较前一轮的排名,直至区分出名次。
(六)团体名次确定:计算团体成绩取名次在前的三名参赛选手进行计算。参赛选手人数小于三人时不计算团体成绩。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团体录取前六名,授予奖牌、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二)个人组录取相应名次给予荣誉证书和适当奖励,其中对于获得个人组前三名的运动员另给予荣誉奖牌进行奖励。
(三)设“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若干名。
(四)运动员比赛成绩可依据《宁德市象棋协会技术等级标准》申请相应的等级证书;参赛的市象棋协会会员所获名次还将作为参加全省象棋联赛选拔依据之一。
十、报名报到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编辑短信发到18959328603,联系人:戴文杰。报名格式: “姓名”+“身份证件号(军官证、士兵证)”+“代表队”+“联系电话”+“性别”+“需住宿人员(外地运动员)”。例如:陈林352221198001010176蕉城18928225198男1。发送内容有误的将不予以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8月14日前。
(二)报到:已通过报名的运动员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一寸彩照两张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12:00前到XX大堂报到。组委会将在大堂接受运动员报到并查验参赛资格(住宿地点另行通知)。
(三)取消报名:已通过报名的临时有变故不能参赛的请于2015年8月19日前联系说明原因并取消报名。应报到而实际未报到且无正当说明理由的已通过报名的运动员将禁止参加以后由主、承办单位举办的赛事活动,比赛中途无故离开且无正当说明理由的运动员也将禁止参加今后由市象棋协会举办的各项赛事活动。
(四)参赛费用:蕉城区以外的县(市、区)团体参赛选手住宿由赛事组委会负责定点免费安排,(个人参赛运动员自理),部队和市区内团体参赛选手与个人参赛选手食宿等费用自理(或回原单位报销)。
(五)请各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在参加比赛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若发生意外伤害(包括突发疾病)与主、承办方无关,特此声明。一旦参赛,即视为认同本规程条例。比赛时必须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服从裁判,不得在赛场喧闹。运动员必须佩戴参赛证进入赛场。
(六)裁判计分,参赛选手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必须认真核对,确认无误,签名确认。负方签名,若和棋双方都必须签名。参赛选手必须仔细核对对阵表的自己得分情况,如发现有误,请在本轮比赛开始之前,告知编排组。
(七)由承办方选调人员担任本次比赛裁判员。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另外竞赛细则参见赛前发布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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