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2015年“天盛矿业杯”
两省三地(市)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
比赛地点:凤县体育馆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凤县教育体育局、凤县工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凤县象棋协会
协办单位:凤县天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竞赛项目
分设成人组团体、个人赛;少年组个人赛。
四、参赛人员范围
(一)成人组:凡陕西省宝鸡市、汉中市、甘肃省陇南地区的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每个参赛队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
(二)少儿组:凤县
五、组织机构
成立凤县“天盛矿业杯”象棋比赛组委会,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胡根绪任主任;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周天福,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凤县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建生,凤县象棋协会主席王宗茂,凤县天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雷天伟任副主任;凤县象棋协会副秘书长安宽畅任秘书长;凤县象棋协会副主席李文浩,凤县工商联秘书长张朝华,凤县象棋协会副秘书长刘天昊,凤县象棋协会副秘书长吴东,凤县象棋协会副秘书长张磊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竞赛组
组 长:徐正峰
组 员:汤宏伟 马晓玲
职
责:负责报名工作,拟定竞赛规程,编排秩序册,做好竞赛组织工作。
(二)宣传组
组 长:邢立娟 副组长:张朝华
组 员:张彬 白婷 杨艳
职 责:负责开闭幕式场地的布置及筹备工作,邀请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裁判组
裁判长:张雷生
组 员:郭雅琴
职 责:负责比赛裁判工作,及时公布比赛结果。
(四)后勤安保组
组 长:马宏忠
组 员:宋战友 赵一虎 林勇
职 责:负责维持比赛场地秩序、场地卫生保洁及比赛期间用水。负责比赛现场安保工作,负责奖杯、纪念品的制作及奖品的发放工作。。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试行)》。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共赛7轮,首轮同一单位队员回避,其余轮次不回避。少儿组轮次可酌减。
(三)比赛第一至三轮不作记录,第四轮起成人组前四台作记录。少儿组不记录。
(四)比赛用时:35分+10秒。每走一步加10秒。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成人组
1、团体赛:奖励团体总分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座。
2、个人赛:奖励前十名,冠军奖励1500元、亚军奖励800元、季军奖励500元、第四至第六名各奖励300元、第七至第十名各奖励200元,各颁发奖杯一座。
(二)少儿组:奖励前三名,分别奖励价值400元、300元、200元的奖品,各颁发奖杯一座。
(三)其余参赛棋手,凡是完成比赛者,均可获得精美纪念品一份。
八、报名和报到
(一)参赛队员限报50人,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报满截止。县外选手接受电话报名,报到时补交报名费。
(二) 团体每队交报名费200元,个人参赛交报名费50元。
(三) 报名时间截止
(联系人:安宽畅,联系电话:15319286259,QQ:635195853
适情雅趣)
(四)请参赛人员于
九、参赛费用及免责声明
参赛人员(含领队、教练)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费用自理。如在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参赛领队、队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对于违犯竞赛规则及弄虚作假者组委会予以禁赛。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