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六届桂林市象棋季度公开赛年终总决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桂林市体育局 桂林日报社
承办单位:桂林棋院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5年11月21日-22日
(二)比赛地点:桂林市体育中心棋院(穿山东路12号)。
三、比赛项目
1、成年象棋个人赛
2、少年象棋个人赛,按年龄、性别进行分组
8岁组:2007年及以后
10岁组:2005年-2006年
12岁组:2003年-2004年
四、参赛资格与报名
身体健康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所有参赛选手免报名费。大家可电话联系或跟帖报名。11月18日报名截止。报名联系电话18177343050。
上年度2014年总决赛公开组前十名选手大会负责比赛期间2天住宿。请以上选手11月17日前联系周熠18177343050,进行参赛确认,过期资格作废。
五、竞赛办法
1、采用《2011象棋竞赛规则》。
2、单方用时30分钟加5秒,迟到10分钟作弃权处理。
3、比赛暂定七轮,视参赛选手情况酌情调整。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所有选手部分外地和本地混合比赛,分开录取名次。本地选手按其最高排名,只能获得一个组别奖项。
1、公开组。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5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名至第十名:400元。
2、本地组。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 第三名:150元;第四名:100元;第五名:100元;第六名:100元;第七名至第八名:80元。
3、少年组。各组奖励前八名,获奖者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七、经费与须知
1、比赛奖金由组委会负责。其他费用参赛者自理。
2、参赛者需自行购买人身保险,如有意外,主办方概不负责
2015年第六届桂林市象棋季度公开赛年终总决赛
补充规定
一、竞赛原则
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讲究棋风、棋德,赛出风格,比出水平。
二、相关行棋规定
(一)下列情况将视为输棋处理:
1、违反行棋规定。
2、开赛后10分钟未到场。
3、一局中累计3次技术犯规。
4、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二)对局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判为和棋:
1、一方提和,另一方已宣告同意。
2、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已达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一方提议,经审查局面属实,裁判员当即判和。如双方都没有提和,而循环反复局面还在延续,裁判员有权不征得双方同意直接判和。
3、达到40回合限着。
(三)技术犯规
1、连续提和,干扰对方。
2、触摸己方棋子,而不能走该子。
3、触摸对方棋子,而不能将该子吃掉。
(四)比赛中如发生一方碰乱棋子后按钟或按钟后碰乱棋子的情况:当对方用时不足3分钟时,判碰乱方负;对方用时多于3分钟时,为其增加5分钟用时。
三、棋手须知
(一)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二)对局时,禁止随意离座或与任何人交谈及参考任何资料,禁止用棋具或借助纸笔等物对局势作分析研究。
(三)禁止一切妨碍比赛正常进行的言行。
(四)对局进行中如有问题,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举手向裁判员示意(对方犯规时除外)。服从裁判。
(五)对局终了后,裁判员在记录表上记录比赛结果,负方确认签字,和棋双方签字。
(六)自然限着40回合,“将军”着数最多只计8着,运动员可报告裁判,也可由双方运动员自行计数。
(七)计算成绩按以下顺序:①积分;②累进分;③胜局;④犯规;⑤先手次数。如仍无法区分,则进行快棋加赛,红方6分钟,黑方4分钟,和棋黑胜。加赛进行赛前抽签,由抽得大号者选择执红或者执黑。
(八)赛场纪律:
① 赛场内禁止吸烟,违者判犯规一次;
② 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场;
③ 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如发现用无线电等电子设备作弊者,报警处理。
四、计分方法
在每局比赛中,胜方得2分,输方得0分,和棋双方各得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