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镇“乐在棋中”之南沙岛象棋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均安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二、协办单位:均安镇南沙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均安镇象棋协会 均安镇象棋协会南沙分会 四、比赛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日 五、比赛地点:南沙康乐园 六、比赛项目:成年人团体赛 七、参赛办法:只限均安镇各居(村)组队参赛。以居(村)为参赛单位,每个居(村)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协办单位可酌情增加参赛队数。每个代表队最多可报运动员五人(其中一人为替补),领队一人。 八、参赛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镇户籍,有正式身份证; 原籍均安镇、元旦期间回乡探亲的港澳台同胞及在外地工作人士; 在均安镇工作三年以上的外来人员; 运动员归属户口所在居村(或原籍)参赛。 九、报名: 报名日期:由公布之日起至12月20日止 报名电话:13630084488(李业满) 18928648790(欧阳效建) 十、抽签、领队会议: 时间:12月25日下午3点 地点:南沙康乐园 十一、比赛办法: 1、采用中国象棋团体赛分台换人制,编排、计分、决名次等全程由电脑操作; 各队每轮四名运动员上场; 2、比赛双方各限用时30分钟包干,先用完时间者判负;少年儿童根据赛况需要是否用钟计时; 3、每局棋胜方得2分,和棋双方各得1分,负方记0分; 4、每轮比赛大会宣布开始后,如有一方迟到,在现场的另一方经裁判长同意,5、不管该轮是否先后手,即可按钟开始计时;如双方运动员迟到,则先到方按钟,但以大会规定该轮时限为准,多用时间者判负。 十二、竞赛规则: 1、摸子走子,落子离手不悔; 2、摸触对方的棋子,就必须吃掉对方那个棋子,如果无法吃掉对方的那个棋子时,才可以另行走子,但记犯规一次; 3、同一局棋违反行棋规定一次记犯规二次判负; 4、走棋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判负(由裁判忠告后仍不变者); 5、同一局棋中,两次犯规判负; 6、“将军”不必声明,自毙自负; 7、四十个回合不吃棋子判和; 8、简单的正和局,不受时间所限,如果一方提和,另一方不同意,则由裁判长裁定; 9、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有关规定判决和 10、在对弈过程中,判决有关棋例,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中国象棋竞赛规则》(1999年版)执行。 十三、成年人团体奖录取名次和奖励: 名次 奖金 奖品 冠军 2500元 奖杯一樽 亚军 2000元 奖杯一樽 季军 1700元 奖杯一樽 第四名 1300元 证书一本 第五名 1000元 证书一本 第六名 800元 证书一本 (自始至终参赛而未能进入前六名的棋队,大会另设一定数额的奖金,予以鼓励。) 十四、费用:大会负责工作人员两天午餐费用,比赛结束当晚全体工作人员、参赛各队运动员、领队晚餐费。其余一切费用由各人(队)自理。 十五、大会工作人员: 陈飞(裁判长) 李业满 利满福、李业长、李文响、欧阳甫岐 十六、竞赛委员会 主任:李松 副主任:冯凤燕 何亮康 委员:梁志洪 李福垣 胡孔能 欧阳可贵 何友文 关柱培 欧阳业根 李业满 十七、比赛日程安排: 1月1日 上午:8:30时,大会开幕式;9:00时比赛正式开始 下午:2:00时,开始 1月2日 上午:8:30时,开始 下午:2:00时,开始;5:00时举行颁奖仪式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