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春广西玉林“通用商贸”杯象棋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西玉林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玉林市象棋协会
玉林市建昌棋道馆
三、协办单位:广西通用商贸有限公司
玉林市园艺场
日日鲜大酒店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2016年 3月10— 13日,地点:日日鲜大酒店(玉林市教育东路67号)即玉林车管所对面,可坐11路车到车管所下车,如从玉林火车可坐1路到汽车站再转坐11路车到玉林车管所站下车,或从火车站坐2路车到玉林市第一医院站再转坐11路)
五、比赛办法
1、本比赛执行《2011象棋竞赛规则》,采用11轮积分编排
制(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电脑抽签编排),比赛用时45分,每走一步加5秒,超时判负;
2、记分办法:胜者2分,负者0分,和棋各记1分;
3、提和:执行40回合自然限着规定,提出方“将军”最多只记8着;凡出现理论公认的和棋局面时,双方防守均无难度的,无论双方是否提出,也无论双方时间所剩多少,裁判即可判和;
4、个人名次按积分、对手分、累进分、胜局、犯规、后手胜
局区分。如无法区分、则去除第一轮得分进行比较,如仍相等,则再去除第二轮的积分,以此类推,直至区分。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名次;
5、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连续弃权两轮不再安排比赛。
六、报名办法
1、凡全国业余爱好者均可报名,凡获2015年以上标准的男子象棋大师对业余棋手均让二先(同级别大师和参加过象甲联赛的业余棋手则按电脑编排先后手)。
2、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比赛人数限定为100人,报名费100元(大师免报名费),玉林市户籍报名50元(以身份证为准)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 3月 8日前。
七、奖励办法(玉林本地选手实行双奖励)
1、比赛奖励前18名,奖金总额:23500元整。
分别为:
第一名:8000元;
第二名:5000元;
第三名:3000元;
第四名:2000元;
第五名:1000元;
第六名:700元;
第七名:600元;
第八名: 500元;
第九名至十名各400元;
第十一名至十三名各300元;
第十四名至十八名各200元。
2、玉林市凭身份证户籍单独再奖前8名,奖金总额:2200元整。
分别为:
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500元;
第三名:300元;
第四名:200元;
第五名至第八名各奖100元。
八、报名与报到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8日。
请参赛棋手请将籍贯、姓名、手机号发送到工作人员(陈梅)处,手机:13387755433,或陈建昌(QQ 1762724632,电话13307758071) 处.如已报名但不能参赛的棋手请于 3月8日前电话或短信告知。
2、报到时间:请参赛棋手于2016年 3月 10日 18点前到 日日鲜大酒店报到,外地棋手需要订食宿的每人每天食宿费(一百元含吃住)费用自理,住标双房(预计三天)。
3、报到缴费接待人员:陈梅(13387755433) 陈雪玲(15240610314)
九、棋手须知
(一)组委会有权对棋手检查,如发现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中用高科技软件、电脑、手机等作弊者,当场取消比赛资格,登报处理;
(二)报到须凭本人身份证报名和交费,不能借用或用假名参加比赛,一旦查出使用虚假身份者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领奖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和获奖证书;
1、凡进入赛场者,必须佩带大会证件,比赛场内不能大声喧哗、打手机、抽烟。
3、对局中发生待判局面应及时提出,过后不受理;
4、棋手需要离桌时,必须走子按钟后方可离开,不听裁判劝告,判犯规一次;一局棋中三次犯规即判负;
5、为配合网络报道,每轮前六台或指定的台次,胜方或和棋的先手方须及时协助录谱工作,违者记犯规一次(从第三轮起前六台必须记谱,如只剩最后三分钟可不记谱);
6、棋手在比赛中如手机响,则判犯规一次;接听则直接判负。
十、其他
参赛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否则比赛期间发生的安全、医疗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比 赛 日 程 表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3月11日 |
8:30~12:00 (第一、二轮比赛) |
14:30~18:00 (第三、四轮比赛) |
3月 12日 |
8:30~12:00 (第五、六轮比赛) |
14:30~18:00 (第七、八轮比赛) |
3月13日 |
8:30~12:00 (第九、十轮比赛) |
14:30 (第十一轮比赛及颁奖) |
报名名单:
广东:黎德志 蔡佑广 黄嘉亮 梁运龙
广西:林庆 杨小平
玉林:陈建昌 林辉宇 黄彊 庞耀
关注
比赛即将举行,欢迎棋友关注比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