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华川杯”四川省南部县象棋大奖赛
一.主办单位:南部县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南部县象棋协会
二.冠名单位:陕西华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承办单位:南部大棋院
四.比赛时间:2016年4月30-5月2日
五.比赛地点:南部大棋院
六.比赛方式:个人赛、遵循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采用9轮积分编排制,用时单方45分钟(每步加5秒)。
七.参赛资格:
1,南充市内5名,南充市其他县3名,大赛组委会特邀选手3-8名,南部县内8—12名(南部县象棋协会会员)。
凡参赛选手保证身体健康,本着自愿报名参赛。各参赛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自行购买人生意外保险,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若发生意外事故,概与组委会无关。
八、报名方式:
县外选手报名由各市、区、县棋协统一向组委会报名,报名时需交报名费(县外)200元/人、比赛保证金200元,县内报名费100元/人、比赛保证金300元/人。赛满全程方可退还保证金。
九、报名时间:2016年4月5—22日止(以收到参赛费和保证金为准)
报名电话:13890882248 联系人:陈劲松
十、奖励设置:
1,大奖赛:奖励前12名选手,发奖金(人民币)和证书,冠军奖金6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第4名1500元,第5名1200元,第6名1000元,第7—9名800元,10—12名各奖500元,鼓励奖200元,奖励4名;特别奖1000元。
2,增设:南部县内:奖励前6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人民币)冠军奖金2000元、亚军1000元、季军8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500元、第六名300元。
十一、组织委员
名誉主任 山永柏 原南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 任 张志良 南部县文广局局长
副主任 陈雪花 南部县文广局副局长
付江权 陕西华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龚小军 南部县象棋协会主席
张文锋 南部县文广局体育股股长
张 坦 陕西华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劲松 南部县象棋协会秘书长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第四届“华川杯”南部县中国象棋公开赛组委会。未尽事宜按组委会赛前另行制定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届“华川杯”
四川省南部县象棋公开赛组委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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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充 规 定
第四届“华川杯”象棋大奖赛是我县举行的以全市为基准,特邀外地名手参加的象棋盛宴,为了弘扬象棋传统文化,提升南部印象,丰富广大棋友精神生活。本着益智、健身、文明、友好、共同进步的宗旨,确保比赛在阳光精彩的气氛中进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赛区工作条例》和《仲裁委员会条例》,特对维护第四届“华川杯”南部县象棋大奖赛圆满完成,特作如下补充规定,请各参赛人员遵照执行。
一、名次区别:冠军不并列,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区分:对手分、胜局、后走胜局、犯规、如无法区分,则出去最后一轮得分进行比较,如仍相同,除去倒数第二轮得分比较,以此类推,直至区分,南部组的排名,根据总排名进行分籍贯排名。奖金可以兼得。
二、参赛棋手、裁判、工作人员必须服装整洁、仪表大方、讲文明、讲礼貌、守秩序。
三、赛场内严禁吸烟,参赛选手需吸烟者,在自己的用时内,可到赛场外吸烟,如不听劝阻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犯规一次,三次以上当轮判负。(一次犯规计算成绩时扣除小分5分,二次犯规以上扣除全部小分。)
四、参赛棋手每轮进入对局座位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方便工作人员工作,违者不予参加当轮比赛。所有参赛棋手必须配合网络报道员录谱,违者记犯规一次。
五、比赛中轻拿轻放不得大声敲响棋子,影响对手和其他参赛人员,严重者当轮判负,比赛结束请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高声喧哗、拆棋,严重者取消当轮成绩。
六、提和必须在自己用时内提出,提和方不得撤回提议。对方口头表示不同意或继续对弈,则为拒绝和棋。(如是机械用钟,提和时间在限定时间最后前2分钟,过后不得提和,)任何一方提和次数不得多于对方2次。违者计犯规一次。严禁20回合内无故协议和棋。红方必须变招,否则当轮判负,自然限着为50个回合,提出方的“将军”最多只能算10个回合。
七、任何人不得在比赛期间以任何形式干扰裁判员的判决,一切服从裁判,不允许参赛棋手以任何理由单方中止比赛,有任何争议必须在自己用时内举手请示裁判方可停钟暂停比赛,以裁判判决为准。裁判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解决争议、处理问题。未经裁判许可,停钟停赛当轮判负,参赛棋手对裁判员及参赛棋手、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或打架斗殴,除按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竞赛资格,扣除比赛保证金200元。
八、反对不道德竞赛,严禁作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作除名处理,不予退还比赛保证金200元。
以上规定如与《2011竞赛规则》有不完全符合处,以本规定为准。
南部县象棋协会
201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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