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体总竞字〔2016〕6号
关于举办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
象棋业余等级赛的通知
各盟市体育总会,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体育总会,各行业体协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两个《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落实自治区体育工作“33533”发展思路,促进我区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和象棋运动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决定于2016年4月30日至5月2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象棋业余等级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象棋业余等级赛竞赛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
2016年4月5日
附件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象棋业余等级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体育总会
呼和浩特市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内蒙古凯莱迪花园商务酒店
四、竞赛时间:2016年4月30日—5月2日
五、比赛地点:内蒙古凯莱迪花园商务酒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康复街阿尔泰游乐场北门)
六、竞赛项目:个人赛
七、参赛资格
户籍为内蒙古自治区所在地或者在内蒙古工作的公民
及在内蒙古居住三年以上的象棋爱好者均可参加(参加比赛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参赛前应审慎注意自己身体状况,如因自身健康原因出现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八、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新规。
2、采用积分编排(暂定)共十一轮。
3、比赛用时采用35分钟加5秒,先超
时的一方判负。
4、开赛后十五分钟后未到赛场就坐着按弃权论处
5、以比赛补充规定为准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本次比赛个人录取前十六名,颁发证书及奖金,奖金分别如下:
第一名:3000 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700元,第六名:600元,
第七、八名:400元,第九、十名:300元,
第十一、十二名:200元 ,第十三至十六名:100元。
另:所有参赛选手均可按照中国棋院颁布的象棋业余等级标准申报业余等级
十、报名与报到
1、 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26日下午16:00点。
报到:2015年4月29日下午16:00点开始报到。
2、 报到地点:内蒙古凯莱迪花园商务酒店一楼大厅(酒店咨询电话0471-6669898)
3、 联系人: 张喜威 电话:13847141022
苗燕林 电话:13664881477
十一、其它事项
1、参加者承诺遵守比赛的各项规定,遵守竞赛道德。
2、所有参赛人员依据本规程参加比赛,表明了解参加本次比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由此风险可能造成的财产与人身损失、损害等完全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其中符合保险范围的由保险公司与参赛者直接处理相关事务,组委会不参与保险业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经费
所有与会运动员、教练员及一切随行人员费用自理,赛场酒店可以给参赛运动员优惠住宿。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解释权最终归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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