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周庄”2016中国体育彩票全国象棋业余棋王赛四川成都分站赛暨
成都市第十三届运动会(成年组)棋类项目(象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市直机关工委、青白江市人民政府
三、指导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四、项目承办单位:成都棋院、成都市棋类运动协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2016年6月10日至12日在总府路14号成都棋院四楼比赛大厅举行。
六、参赛单位
1、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系统体协、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蓉部队、境外驻蓉机构、街道社区均可组团或组队参赛;
2、成都市各业余体育俱乐部可单独组队参赛;
3、本市居民或暂住人口的个人,外企、合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外国留学生可凭相关证明以个人名义参加单项个人比赛。
4、未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象棋大师)及以上称号的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
七、竞赛项目、赛制及组别:
1、团体和个人赛,比赛采用团体赛与个人赛同时进行的办法,根据个人名次确定团体名次。
2、组别:团体组、男子个人组、女子个人组。
八、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身份证,女子年龄18岁至55岁(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至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男子年龄18岁至60岁(195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至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省、市各优秀运动队和职业俱乐部的运动员、教练员,各级业余体校专职教练员均不得参加成年组比赛。
3、参赛选手均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遇突发事故责任自负。
九、参赛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
2、团体赛每队均由三名运动员(男女不限)组队参赛。每队限报一个团体。
十、竞赛办法:
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年版)》,进行积分编排制比赛,不足人数则采用单循环制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组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队(人)按实有参赛的队录取。
2、男子个人组前12名、女子个人组前8名获得晋级全国象棋业余棋王赛四川分赛区的参赛资格。
3、所有参赛棋手将获得中国象棋协会颁发的参赛证书,分站赛获得冠军的棋手将获得(地域名称+棋王)的相应称号。参赛证书和棋王证书由中国象棋协会统一制作。
十二、报名和报到:
1、第一次报名按《成都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及个人应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以单位组队参赛需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60天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成都棋院市场与竞赛管理科。(地址:成都市总府路14号,联系人:周蓓,联系电话:86627452,传真:86627452,邮箱:77372713@qq.com)。报名时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须提交电子版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逾期不报视为弃权,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3、待审核通过后,由成都棋院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竞赛部(市体育局竞赛处,联系人:程思霖,联系电话:61885347,邮箱:66360318@qq.com)。
4、报到:以赛前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5、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运动员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运动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竞赛证”。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竞赛规则,采用积分编排制或循环制(根据各组别报名情况来确定);
2、团体赛名次与个人赛名次由一次比赛确定,团体比赛按个人赛名次3人之和计算团体名次,名次之和小者列前。
(二)竞赛规定
1、报名参赛的队(人)至少达到3个队(人)时,方可立项;
2、凡参赛运动员资格出现争议的,由市第十三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进行确认和裁决;
3、凡发现运动员资格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按市第十三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的有关规定处理;
4、如出现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将根据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本次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十三、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6月10日 | 14:00 | 报到及领队、教练联席会 |
6月10日 | 19:00 | 象棋第一轮 |
6月11日 | 09:00 | 象棋第二轮 |
6月11日 | 13:00 | 象棋第三轮、第四轮 |
6月12日 | 09:00 | 象棋第五轮 |
6月12日 | 13:00 | 象棋第六轮、第七轮 |
十四、关于食宿问题
各参赛队食宿自理,组委会不作安排。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成都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一、主办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市直机关工委、青白江市人民政府
三、指导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四、项目承办单位:成都棋院、成都市棋类运动协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2016年6月10日至12日在总府路14号成都棋院四楼比赛大厅举行。
六、参赛单位
1、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系统体协、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蓉部队、境外驻蓉机构、街道社区均可组团或组队参赛;
2、成都市各业余体育俱乐部可单独组队参赛;
3、本市居民或暂住人口的个人,外企、合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外国留学生可凭相关证明以个人名义参加单项个人比赛。
4、未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象棋大师)及以上称号的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
七、竞赛项目、赛制及组别:
1、团体和个人赛,比赛采用团体赛与个人赛同时进行的办法,根据个人名次确定团体名次。
2、组别:团体组、男子个人组、女子个人组。
八、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身份证,女子年龄18岁至55岁(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至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男子年龄18岁至60岁(195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至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省、市各优秀运动队和职业俱乐部的运动员、教练员,各级业余体校专职教练员均不得参加成年组比赛。
3、参赛选手均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遇突发事故责任自负。
九、参赛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
2、团体赛每队均由三名运动员(男女不限)组队参赛。每队限报一个团体。
十、竞赛办法:
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年版)》,进行积分编排制比赛,不足人数则采用单循环制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组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队(人)按实有参赛的队录取。
2、男子个人组前12名、女子个人组前8名获得晋级全国象棋业余棋王赛四川分赛区的参赛资格。
3、所有参赛棋手将获得中国象棋协会颁发的参赛证书,分站赛获得冠军的棋手将获得(地域名称+棋王)的相应称号。参赛证书和棋王证书由中国象棋协会统一制作。
十二、报名和报到:
1、第一次报名按《成都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及个人应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以单位组队参赛需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60天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成都棋院市场与竞赛管理科。(地址:成都市总府路14号,联系人:周蓓,联系电话:86627452,传真:86627452,邮箱:77372713@qq.com)。报名时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须提交电子版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逾期不报视为弃权,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3、待审核通过后,由成都棋院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竞赛部(市体育局竞赛处,联系人:程思霖,联系电话:61885347,邮箱:66360318@qq.com)。
4、报到:以赛前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5、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运动员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运动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竞赛证”。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竞赛规则,采用积分编排制或循环制(根据各组别报名情况来确定);
2、团体赛名次与个人赛名次由一次比赛确定,团体比赛按个人赛名次3人之和计算团体名次,名次之和小者列前。
(二)竞赛规定
1、报名参赛的队(人)至少达到3个队(人)时,方可立项;
2、凡参赛运动员资格出现争议的,由市第十三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进行确认和裁决;
3、凡发现运动员资格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按市第十三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的有关规定处理;
4、如出现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将根据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本次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十三、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6月10日 |
14:00 |
报到及领队、教练联席会 |
6月10日 |
19:00 |
象棋第一轮 |
6月11日 |
09:00 |
象棋第二轮 |
6月11日 |
13:00 |
象棋第三轮、第四轮 |
6月12日 |
09:00 |
象棋第五轮 |
6月12日 |
13:00 |
象棋第六轮、第七轮 |
十四、关于食宿问题
各参赛队食宿自理,组委会不作安排。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成都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可鄙!唯一未讲的是奖励。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