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第二届“杨梅杯”全省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活动主题:“传承与发展、乐在其中”
二、主办单位:昆明市富民县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昆明市齐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富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四、竞赛项目:中国象棋团体赛、个人赛
五、竞赛时间:2016年6月4日—5日
六、竞赛地点:昆明市富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七、竞赛人员资格:持云南省户籍或在云南常住生活超过2年
八、竞赛人数:每队限报4人(凭身份证实名登记)
九、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出版的《2011年竞赛规则》
十、比赛办法:
1、采用积分编排制,共进行9轮;
2、采用团体队员总分制;
3、个人积分相等按以下顺序排列,对手分、累进分、胜局、犯规、直至抽签。
十一、奖励:
1、团体录取前10名颁发荣誉证书;
2、个人赛录取前25名: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7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名400元、第八名300元;第九至十五名各250元;第十六至二十名各200元;第二十一至二十五名各100元。
十二、报名联系电话:13888476008(夏开荣)、13629439887(郑洪明)。
十三、收费标准:参赛人员每人380元、随行人员每人280元。
十四、交费账户:昆明市富民县农业银行夏开荣,账号:6228480868608290870
十五、裁判组:
1、裁判长:廖崇明,中国象棋国家一级裁判;
2、裁判员:张冲林、毕居宏、吴显光、贾青生、任真理、张庆农、蔡加分(女)。
十六、注意事项:
1、参赛者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2、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5月6日起—5月30日止。
3、六月三日晚八点在赛场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务必准时参加。
4、比赛时间:(1)2016年6月4日上午9点—12点(1--2轮)、13点—17点(3--5轮);
(2)2016年6月5日上午8:30—12点(6--7轮)、13点—16点(8--9轮)。
住宿及用餐:(1)住宿:组委会提供6月3日、4日两晚住宿;
(2)用餐:组委会提供6月3日晚餐、6月4日早餐、中餐、晚餐、6月5日早餐、中餐、晚餐。
5、组委会免费赠送富民杨梅1萝。
6、交通自理。
昆明市富民县象棋协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富民县第二届“杨梅杯”云南省象棋公开赛
补充规定
一、采用“2011版象棋竞赛规则。
二、釆用团体队员总分制共进行九轮比赛
三、比赛时间:6月4日上午:9:00 ,10:40
下午:1:00 2:40 4:10
6月5日上午:9:00 10:40
下午:1:30 3:1 0
四、比赛用时:每方40分钟包干使用,每走一步加5秒,超时判负。
五、免作记录,自然限着40回合(有意愿提和方自行记数,如有争议复盘确定)循环将军着法只记七着有效。
六:违反行棋规定判犯规一次,两次判负。
七:录取名次不并列。
八:名次确定:按个人积分排列名次,如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对手分、累进分、胜局、犯规、抽签。
九、赛场纪律:进入赛场关闭通讯声响,严禁吸烟,赛完退场,保持赛场次序,违者按犯规判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十、严禁利用电子科技设备作弊,参赛人员有义务接受配合组委会检查,如发现以身试法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大会裁判组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