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龙凤杯”莆田市秀屿区中小学生象棋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秀屿区教育局、秀屿区文体局
二、承办单位:莆田市秀屿区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秀屿区实验小学
四、比赛时间:2016年5月14日(周六)
五、比赛地点:秀屿区实验小学
六、竞赛项目:中国象棋(团体赛、个人赛)
七、参赛资格:具有本区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以本区中学学校、小学学区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
八、参加人数:小学学区每队各6人,中学学校每队各3人。
九、竞赛办法:
1、分三个组别进行比赛:(1)小学组;(2)初中组;(3)高中组。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3、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比赛,电脑随机抽签编排,本单位队员不回避。
4、比赛双方共用时间为30分钟,共用时间后为每方10分钟包干制。
5、胜方2分,负方0分,和棋双方各记1分。
6、个人名次确定: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手局数。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7、团体名次确定:按本单位个人名次之和计算(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3分,以此类推),分数少者名次列前,如无法区分,则按本队个人的最好名次计算,个人名次好者该队团体名次列前。
8、比赛每轮迟到15分钟者直接判负。
9、比赛时间安排:第一轮:8:30-9:30;第二轮:9:30-10:30;第三轮:10:30-11:30;第四轮:1:00-2:00;第五轮:2:00-3:00;第六轮:3:00-4:00;第七轮:4:00-5:00;颁奖:5:00-5:30。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应于5月10日前送交报名表。联系人:陈志峰,电话:18650212128;郑春华,电话:13950735850。
2、各单位应于5月14日8点前到比赛地点报到,首轮比赛8:30开始。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各组个人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奖杯,前八名颁发证书。各组团体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颁发获奖牌匾及证书。
十二、参赛经费:各单位参赛人员免报名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十三、具体要求:各参赛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比赛期间的安全工作,同时为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十四、裁判长及裁判员由莆田市秀屿区象棋协会选派。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龙凤杯”秀屿区中小学生象棋锦标赛报名表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莆田市秀屿区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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