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象棋协会
二、 承办单位:
辽宁省盘锦市体育总会、盘锦光正实验学校
三、 协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盘锦市教育局、辽宁广播电视台GTV网络棋牌频道
四、执行单位:
盘锦市象棋协会、盘锦鹤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比赛日期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6年7月17日至20日。
(二)比赛地点:盘锦市水游城假日酒店(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
六、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兼计团体成绩。
(二)竞赛组别:中学组、小学A组(5-6年级)、小学B组(3-4年级)、小学C组(1-2年级)。
七、参赛单位与资格
(一)全国各中小学、培训机构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全日制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身体健康的在读中小学生。凡是以各种名义挂靠在学校的学生或已在青年队以及职业队试训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三)体育运动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
(四)参赛的中学生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履行注册(小学组不用),并经审查取得《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香港、澳门、台湾运动员除外)。
(五)报名单位必须确保参赛运动员资格真实有效,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名次无效。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
(二)比赛办法和用时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三)根据个人名次计算团体成绩。各组团体成绩按每队3名男运动员、1名女运动员的最好名次相加计算团体成绩,不足3男1女不计团体成绩。
九、报名及注册要求
(一)报名: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名,运动员若干。
2、参赛队需出具参赛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及选手登记表,以及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籍卡等相关证明,由执行单位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3、参赛运动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不得更换选手。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1日止。请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邮箱:625517981@qq.com,或传真形式发至0427-3206666;联系人:刘坤。大会组委会审核后7月5日在中国棋牌网(www.qipai.org.cn)、中国智力运动网(www.cmsa.cn)公示参赛人员名单。
(二)注册要求: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2、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网上注册和报名。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的“系统使用者必看”和“IE浏览器调整”中的先关规定。
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电子版)、第二代身份证件(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队伍的全家福照片(照片需根据网站要求调整尺寸大小)等有关材料。注册工作联系人:孙变丽、李阳,联系电话:010-66093753、66093749.
十、经费
(一)参赛往返交通费用各队自理。
(二)比赛期间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运动员、领队、教练员每人每天食宿费用200元/天。
(三)报名费:人民币80元/人。赛期人身意外保险费每人20元。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内将食宿、报名及保险费用汇款至:盘锦鹤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盘锦渤海支行,账号:309063051438.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团体均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牌匾。
(二)各组个人前八名获得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颁发的成绩证书,其余选手获得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颁发的优胜奖证书。
(三)各组获得相应成绩的运动员可按照中国象棋协会最新颁布的《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申请相应等级称号。中学组参照全国少年锦标赛16岁组标准,小学A组参照12岁组,小学B组参照10岁组,小学C组参照8岁组。
十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各参赛队于2016年7月16日下午17点前至盘锦水游城假日酒店报到。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63号东侧(假日酒店)。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中国象棋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全国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南路9号
联系人:孙利军
电 话:15810967807
邮 箱:ericsunlijun@163.com
执行单位联系方式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体育场(七区)
联系人: 刘坤
电 话:0427-8650777 13019952333
传 真: 0427-3206666
邮 箱:625517981@qq.com
中国象棋协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2016年5月30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