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区中小学生象棋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
呼和浩特市象棋协会
三、比赛时间
2016年7月13日至15日
四、比赛地点
内蒙古妇女儿童中心竞赛大厅(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路3号,嬉水广场南侧)
五、竞赛项目
象棋个人赛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不限
(二)年龄分组规定:
A组:14—17周岁(1999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B组:12—13周岁(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C组:10—11周岁(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D组: 8 —9 周岁(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E组: 6 —7 周岁 (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参赛棋手必须审慎注意自身健康,确保能够参加赛事活动。
患有传染病、心脏病、体温异常等疾病的棋手禁止参加比赛,发生不利后果责任
自负。
(四)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凡按年龄
划分组别的项目不得越组参赛。
(五)各参赛棋手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象棋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
(二)各组分别进行男女混合个人赛(女子单记名次)
(三)男女混合比赛采用电脑抽签,积分编排制,共7轮(同单位不回避)
(四)比赛时限采用35分钟加5秒
(五)比赛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棋手须向裁判提出),提出“将军”着数最多记8着。
(六)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违例,第二次判负,自毙一次判负。
(七)摸子走子,落子生根,离手为准。
(八)迟到15分钟该场比赛作弃权处理,连续两轮弃权电脑将不予以编排。
八、录取名次
(一)各组别名次均不并列。
(二)各组参赛人数满48名取前18名,满32名取前12名,满16名取前8名,不足16名选手取消本组比赛。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教练员奖、领队奖、优秀运动员奖、希望之星奖。
九、报名
(一)各参赛队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并附参赛选手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在截止日期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369221040@qq.com)。
(二)报名时间截止于2016年7月1日下午17点。
(三)抽签时间:
2016年7月13日上午9点在内蒙古妇女儿童中心竞赛大厅举行开幕式暨抽签仪式并宣布比赛细则,
请各领队和运动员准时参加(不可代替抽签)。
(四)报名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号(长乐宫嬉水广场南侧)内蒙古妇女儿童中心文体部(南楼302室)。
(五)活动费用:
大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电话及邮箱:
张乐: 0471—4930543 13488577755
邮箱: 2369221040@qq.com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以下为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举办的象棋大赛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