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7周年、第八届中国新疆国际胡杨节暨哈密伊吾第八届胡杨节,经伊吾县研究决定于10月4日至6日举办“伊吾县胡杨杯”象棋个人公开赛。具体规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伊吾县团委、伊吾县象棋协会、伊吾县工会、伊吾县文广新局
协办单位:伊吾县委宣传部、伊吾县旅游局
指导单位:新疆象棋协会
二、竞赛项目
象棋个人赛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4日~6日(周二至周四)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原始胡杨林景区展厅
四、报名事项
(一)国内外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比赛的象棋爱好者均可自愿报名参赛。本次比赛限报200人,名额满200人即截止报名;如果不到200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二)所有报名参赛人员须出具身份证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及固定电话或手机联系方式。获得象棋地方棋协大师、象棋国家大师以上称号的人员报名时须主动进行说明或备注。
(三)每名参赛棋手须交报名费100元,收到报名费即确认正式报名(报名者请将报名费转到: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户名:尹洪德,卡号:622848 36886 03531 178)。
(四)少年棋手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参赛。
(五)报名联系人:尹洪德 电话:0902—6720126 手机15389925397
QQ号:1441849784
(六)参赛棋手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比赛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有本人承担。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1年版《象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电脑软件编排,共进行11轮(暂定,具体轮次将视参赛人数而定)对局。一局棋基本用时每方50分钟包干,先超时一方判负。
(三)棋手在裁判长宣布比赛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弃权处理、连续无故弃权两轮作退赛处理。
(四)各轮成绩胜方计2分,负方计0分,和棋双方各计1分。
(五)个人赛名次区分顺序: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若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六)对局自然限着50回合,单方面重复将军、捉子只计算8着。
(七)棋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判负:①一局棋累计2次犯规;②比赛中接、打手机,吸烟等;③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八)禁止利用象棋软件等作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六、奖励办法
比赛录取前32名,均颁发获奖证书。第一名奖金20000元+奖杯,第二名10000元+奖杯,第三名6000元+奖杯。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第六名各2000元,第七名、第八名各1000元,第九名、第十名各800元,第十一名至第十六名各600元,第十七名至三十二名各500元。
七、日程安排
(一)参赛棋手于10月3日到比赛地点报到。
(二)10月4日(周二)上午9:00~10:00开幕式,开幕式后进行第1轮比赛,下午进行第2轮和第3轮比赛。10月5日(周三)上午第4轮、第5轮比赛;下午第6轮、第7轮比赛。10月6日上午第8轮、第9轮比赛,下午第10轮、第11轮比赛。下午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晚上参赛人员聚餐座谈交流。
(三)7日上午,主办方组织参赛人员游览伊吾原始胡杨林景区(国家AAAA级景区)后,所有赛事活动结束。
(四)详细日程参见《2016年“伊吾县胡杨杯”象棋个人公开赛赛事指南》。
八、棋手须知
(一)着装整洁大方,举止文明礼貌。
(二)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三)场内禁止喧哗。
(四)比赛结束主动退场,拆棋请到专设棋桌。
九、其他事项
(一)棋手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为使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由主办方统一收费安排食宿,每人每天食宿标准180元。运动员也可自主安排食宿。
(三)参赛运动员可凭参赛证件免费游览伊吾境内名胜旅游景区。
十、比赛设组织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判小组,比赛裁判、编排等工作人员由组委会指派。
十一、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则解释权属赛事主办方。
“伊吾县胡杨杯”象棋个人公开赛组委会
2016年8月2日
奖励办法:
比赛录取前32名,均颁发获奖证书。第一名奖金20000元+奖杯,第二名10000元+奖杯,第三名6000元+奖杯。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第六名各2000元,第七名、第八名各1000元,第九名、第十名各800元,第十一名至第十六名各600元,第十七名至三十二名各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