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深圳市坪山新区象棋等级赛
一、 指导单位: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二、 主办单位:深圳市坪山新区棋类协会
三、 承办单位:深圳市坪山新区棋类协会
四、 协办单位:深圳市康顺达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聚平律师事务所
五、 竞赛项目、时间和地点
象棋个人等级赛、2016年8月28日、深圳市坪山新区体育馆二楼。
六、 参赛资格
(一)坪山新区棋类协会会员
(二)坪山新区生活或工作的象棋爱好者(本地户籍、居住证、社保三者有其一者即可)
(三)组委会特别邀请的人员。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最新《象棋竞赛规则》(2011)象棋群体比赛简明规定。
(二)比赛时限:单方20分钟,每步棋加5秒(或25分钟包干)。
(三)采用电脑积分编排(五至七轮,视报名人数而定)。
(四)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对手分、胜局、犯规、直胜、后走局数。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二)报名办法:坪山棋协会员可在微信群报名,其他人报名应将相关证件(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等及联系电话)传真至28829596。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奖励:第一名6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150元、第四至八名奖励象棋一副。
(二)按照《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标准》之规定办理相应等级的证书。
十、竞赛日程:2016年8月28日9点至下午五点
十一、经费:组委会提供午餐盒饭,其他费用参赛者自理。
十二、关于保险:
参赛者须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突发疾病,交通意外,第三者伤害等在参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如因为未购买保险而出现意外伤害无法赔付的情况,与比赛组委会无关。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一届深圳市坪山新区象棋等级赛 组委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〇五日
附件一:象棋群体比赛简明规定(见下)
附件二: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标准(见下)
附件一:象棋群体比赛简明规定
一、适用范围
1. 全国儿童比赛
二、行棋规定
1. 摸子走子,以手离开为准。
2. 违反行棋规定、“自杀”、不应将均判一次犯规。
三、比赛规定
1. 用时办法:基本用时加秒制,包干制,临时限时制。
2. 碰乱棋子:无论碰乱何种程度,可立即恢复,在自己时间内,复原后继续比赛;在对方时间内,为其增加5分钟时间。
四、纠正错误
在对局过程中,出现意外错误,无论出自何方,均应在五回合内及时纠正,超过五回合不予受理,继续比赛。
五、裁决规定
1. 在对局中出现问题,裁判有权介入。如系案例,按“疑案从无”原则处理。
2. 待判局面的裁定:
(1)一方长将,必须在下着变着。
(2)双方均为允许着法,不变作和。
(3)一方为禁止着法,另一方为允许着法,前者变着。
(4)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变作和。
3. 一局棋累计三次犯规判负。
六、礼仪规定
1. 服装整洁,文明对弈。
2. 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3. 手机静音,保持安静。
4. 公平竞赛,赛后退场。
关于印发《<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的通知
第一条 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
棋协大师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前16名,团体前2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前8名;14岁组个人前6名。
3.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前8名。
地方大师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17至36名,团体第3至6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第9至24名;14岁组个人第7至16名;12岁组前3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1名。
4.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第9至24名,团体赛前2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14岁以上青少年象棋个人赛前8名。
6.计划单列市象棋个人赛前8名。
业余一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37至72名,团体第7至12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第25至48名;14岁组第17至36名;12岁组第4至16名;10岁组前8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前8名;8岁组前6名。
4. 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2、3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第25至48名,团体赛第3至6名;少年赛14岁以上组第9至24名;12岁组前8名;10岁组和8岁组前6名。
6.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9至24名。
7.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个人赛前8名。
8.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各组冠军。
业余二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73至120名,团体第13至24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第49至84名;14岁组37至64名;12岁组第17名至48名;10岁组第9至24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第9至24名;8岁组第7至16名;6岁以下组前6名。
4.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4至8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第49至108名,团体赛第7至12名;少年赛14岁以上组第25至60名;12岁组第9名至24名;10岁组和8岁组第7名至16名。
6.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25至60名。
7.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个人赛第9至24名。
8.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第2至8名。
9.区、县级象棋个人赛前6名。
10.区、县级象棋少儿赛冠军。
业余三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4岁组65名至128名;12岁组第49名至96名;10岁组第25至48名;8岁组第17至36名;6岁以下组7至16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第25至48名;8岁组第17至36名;6岁以下组7至16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9至16名。
4.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第109至180名,团体赛第13至24名;少年赛14岁以上组第61至96名;12岁组第25名至60名;10岁组和8岁组第17名至32名。
5.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61至108名。
6.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个人赛第25至48名。
7.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第9至16名。
8.区、县级象棋个人赛第7至16名。
9.区、县级象棋少儿赛2至8名。
业余四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2岁组第97名至156名;10岁组第49至96名;8岁组第37至84名;6岁以下组17至32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第49至96名;8岁组第37至84名;6岁以下组17至32名。
3.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第17至32名。
4.区、县级象棋个人赛第17至32名。
5.区、县级象棋少儿赛9至16名。
业余五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第97至156名;8岁组第85至144名;6岁以下组33至48名。
2.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第33名至48名。
3.区、县级象棋少儿赛第17至32名。
业余六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6岁以下组49名至72名。
2.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第49名至72名。
3.区、县级象棋少儿赛第33至48名。
第二条 评定技术等级称号的有关规定
一、本技术等级标准为中国象棋协会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序列。其技术等级称号的申请,只能依据全国各级象棋管理部门和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比赛名次。
二、凡达到等级标准中任何一项标准者,即可获得申请该项技术等级称号的资格。
三、棋协大师称号亦可通过中国象棋协会授权的特级大师鉴定而产生;地方棋协大师称号亦可通过中国象棋协会授权的大师鉴定而产生。
第三条 批准权限
一、棋协大师由中国象棋协会批准授予,同时也可批准授予地方大师至业余六级棋士。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体协的批准权限为地方大师至业余六级棋士。
三、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权限为业余一级棋士至业余六级棋士。
四、区、县或相应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权限为业余二级棋士至业余六级棋士。
第四条
一、象棋业余棋手等级证书由中国象棋协会统一印制。
二、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标准的最终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第十三届“威凯杯”全国象棋等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北京威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办单位:北京威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体明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2016年7月18日-22日
四、比赛地点:中国棋院
五、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
1.男、女专业一至三级(含)运动员,业余一级棋士(含)以上棋手可报名参赛。报名须提供等级证书复印件。
2.2016年上半年女子等级分在2250(含)至2450(含)之间的的女子棋手可报名参加男子组比赛。
业余一级棋士
业余一级是威凯杯最低参赛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