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华天宝才乡地,山清水秀抚州景。乘改革开放的东风,抚州的房地产事业迅猛发展。这不仅扮靓了抚州城,而且带富了抚州人,助推了抚州文化和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xml:namespace prefix = o /--><!--?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在抚州市东旭投资有限公司的鼎力支持下,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弘扬中华国粹,丰富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普及推广象棋竞技项目,扩大我市与全国各地的棋手学习交流机会,特举办江西省抚州市首届象棋全国个人公开赛
一、指导单位
江西省象棋协会
二、主办单位
抚州市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
抚州市东旭投资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抚州市新赣东饭店
五、赛事策划
江西道合天下文化传媒
六、比赛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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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参赛资格
1、凡身体健康的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抚州地区只接受抚州市象棋协会会员参赛。
3、比赛限报260人,额满即止。
八、竞赛项目
象棋个人赛
九、比赛办法
1.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至少赛13轮。
3.比赛采用每方基本用时45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
4.比赛不记录。第1-10台的对局胜方电脑录谱,和棋红方录谱。除特殊情况外,拒不录谱者判违例一次。
5.本次比赛,自然限着: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军着数不计着。
6. 迟到15分钟未入座者视为弃权。
7.名次区分:积分相同依次比较对手分、胜局、犯规、直胜、后走局数确定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则依次比较前一轮成绩。
8.本次比赛将在广东象棋网全程视频直播报道。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比赛录取前46名,奖金(税前)分配如下:
第1名 14000元 第2名 7800元
第3名 4800元 第4名 2600元
第5名 2000元 第6名 1600元
第7名 1200元 第8名 1000元
第9名 800元 第10名 600元
第11--18名 共2800元 各350元
第19--26名 共2400元 各300元
第27--36名 共2400元 各240元
第37--46名 共2000元 各200元
小计 46000元
2、奖励抚州本地前12名,奖金(税前)分配如下:
第1名 2000元 第2名 1400元
第3名 1000元 第4名 800元
第5名 600元 第6名 500元
第7名 400元 第8名 400元
第9名 300元 第10名 300元
第11名 200元 第12名 100元
小计 8000元
十、报名和报到
1、报名
参赛棋手需交报名费100元,食宿费每人每天160元,合计160元×4天=640元+报名费100元=740元。
也可自行安排食宿,只交参赛报名费:100元即可
汇款账号:建设银行 6217002090005091841 户名:何武强。报名时需提交姓名、联系电话和汇款凭证。
报名联系人:18907040700 何武强,QQ:1078069481。2016年11月22日24时报名截止,以交费为准。
2、报到
抚州市兴业商务宾馆距离抚州市长途汽车站3公里左右,打车费大约10元。
抚州市兴业商务宾馆距离抚州市火车站6公里左右,乘公交高铁一路,2元车票到名仕家园路口下车再打车,打车费用起步价6元。也可步行1.5公里。
十一、赛场纪律
1、着装整洁,佩戴运动员证。
2、严禁使用任何高科技软件,一旦发现立即判负。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并在广东象棋网等网站公布。
3、赛场内禁止吸烟,违者一次判犯规一次,第二次判犯规二次。
4、禁止拨打和接听手机(含发布、读取信息),一次判负。手机响铃一次判违规一次,响两次直接判负。
5、棋手禁止在赛场内拆棋、喧哔,违者判犯规一次。
十二、其他:
1、参赛者须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突发疾病,交通意外,第三者伤害等在参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如因为未购买保险而出现意外伤害无法赔付的情况,与比赛组委会无关。
2、裁判长、编排长、裁判员、工作人员由主办单位安排。
十三、本次比赛解释权归抚州市象棋协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