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补充规定
一、报到及比赛地点:广州棋院A区比赛大厅。
二、报到时间:10月29日上午8点15分至45分,未办理参赛手续(缴交报名费)不予编排比赛。
三、比赛办法:
(一)违反行棋规定、“自杀”、在对方用时内碰乱棋子,均判犯规一次;如对方剩余时间不足3分钟,则判负。
(二)待判局面裁判作出裁决后,允许双方在两回合内变着。
(三)采用临时限着办法,计40回合,提出方“将军”不计。对局当中双方棋手均未提出限着,裁判可根据形势需要主动介入记录限着。
(四)对局终了后,由裁判负责在成绩登记表记分,负方棋手签名(和棋双方签名)确认。
四、赛场纪律:
(一)棋手须佩戴参赛证入场比赛。
(二)赛场内禁止吸烟。不得使用通讯工具,棋手打手机(含响铃),第一次作警告处分,第二次判负。
(三)已结束比赛的棋手须退出比赛区域,不得在赛场内拆棋或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