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锦溪杯”昆山象棋群第二季总决赛规程
一、 指导单位: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
二、 主办单位: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昆山市体育局
三、 承办单位:昆山市象棋协会 昆山市锦溪镇文体站
四、 比赛地点:昆山市锦溪镇文体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 比赛日期
六、参赛资格
昆山象棋群七至十一届群赛前3名选手,特邀锦溪籍选手4名。
七、比赛办法
(1)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
(2)预赛每方3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5秒。决赛慢棋每方4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5秒;
(3)比赛采用积分晋圈淘汰制,第一阶段预赛分AB两组进行5轮积分编排制比赛,小组前4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决赛采用单败淘汰制,决赛第一轮由A、B两组的前4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各组预赛名次列前者先手;决赛第二轮起双方抽签决定先后手,慢棋如果弈和,休息10分钟后,交换先后手加赛每方10分钟加5秒快棋,如再弈和,则休息5分钟后,交换先后手继续加赛每方5分钟加2秒超快棋,以此类推,直至分出胜负;
(4)慢棋采用50回合自然限着(棋手须向裁判提出);
(5)预赛名次区分办法: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第四名1000、第五名至第八名600元、第九名至第二十名300元。
九、主办方负责中午饭,交通、住宿和保险由参赛选手自理,参赛选手若在比赛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包括突发疾病),后果将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一概与主办、承办方无关,特此声明!(一旦参赛,即视为认同本规程条例)
十、未尽事宜,另发细则。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
第11届前3名:黄银松、庄铭、郭根生
第10届前3名:韩勇、王学东、王少生
第9届前3名:王廓、夏天舒、胡迪
第8届前3名:恽伟光、戴其芳、蒋皓
第7届前3名:付卓、郭锦臣、尹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