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全民健身业余中国象棋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武汉市体育局、蔡甸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武汉市体育局群体处,武汉棋院
四竞赛日期和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4月30日-5月1日
竞赛地点:武汉展览馆五楼
五竞赛项目:业余中国象棋团体赛、个人赛
六竞赛对象:12岁以上业余中国象棋爱好者,或以各区协会为单位组队参赛(超过人数分组)
七参加办法:1、中国象棋专业运动员不能参加;
2、运动员需身体健康证明;
3、所有进行个人赛,以每队3名队员成绩相加计算团体成绩,各队运动员不足3名,只录取个人名次,不录取团体名次。
八竞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2011象棋竞赛规则》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
(二)比赛每方40分钟每步加5秒,超时判负。
(三)违反《2011象棋竞赛规则》行棋规定判负。
(四)比赛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裁判员处理,过时不予处理,比赛结果有效。
(五)开赛逾时15分钟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比赛由竞赛组和裁判长主持抽签。
十录取名次:
(一)比赛取团体前6名颁发奖杯,个人取前16名,个人名次颁发奖金和证书,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冠军4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四至六名:600元,七至八名:500元,九至十六名:200元。
十一报名办法:
(一)名额有限,额满即止(150名)。
(二)比赛报名费:150元。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9日止。
(四)报名电话:17053167797,何老师
十二裁判员及仲裁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武汉棋院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2011象棋竞赛规则》
该规则非总局审定,系中象协审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