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地区第三十二届《精英杯》棋类比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2017年6月16-18日 二、比赛地点:华中农业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三、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洪山区文化体育局 四、竞赛项目:1、中国象棋,设团体、个人赛 2、围棋,设团体、个人赛 五、比赛组别:本次比赛分社会组和大学组 六、参加办法: 1、辖区大、中专院校、科研企事业单位;辖区各中小学及相关 青少年俱乐部单位;区属各、部、委、办、局、各街、镇、乡文体站 等均可报名参加。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本系统、武汉市在册(户)的职工、 村民、居民、干部及在校的学生等。 七、报名办法: 1、每单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象棋、围棋运动员各3 人。 2、此次比赛免收报名费,凡报一个团体赛项目的队,个人不再 单独报名。 3、报名单务必于6月9日前送交洪山区文体局体育科,逾期不予 补报(报名单要求字迹清晰)。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中国象棋、围棋竞赛规则。 2、比赛均采用积分编排制。个人名次根据规则有关规定计算排 列。团体名次根据各队棋手个人名次总和排名,总和名次少者列前, 如相等则按队内最高个人名次排列。 3、比赛每天进行2轮—4轮(注:总轮次按照报名多少确定),上 午8:30——12:00,下午1:30——5:00,凡在每轮开赛15分钟 后,仍未到场者,均作弃权论处。 4、时限规定,此次比赛采用棋钟计时的方法,用计时钟的台次, 象棋为每方30+5秒、围棋为每方60分钟包干。 5、关于限着的说明:凡进攻方有三个进攻子力的,一律实战解决, 超时判负;优势方必须提前三分钟提和,少于3分钟不予受理,实战 解决;理论官和的棋,只要没超时,裁判有权直接判和。 6、比赛采用电脑编排,最后一轮同队相遇时,原则上尽量采取 回避的办法,实在回避不开的只能同队相遇; 7、破同分:比赛结束后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对手分、累进分、 赢棋数。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象、围棋团体、个人名次均取前六名。(注:象棋个人名次根 据参赛选手的人数最多录取前八名)。 2、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4、凡获团体1-6名的队及象、围棋个人前六名的运动员分别颁 发证书和奖品。 十、经费 1、各参赛单位交通、伙食自理。 2、比赛经费由大会统一筹措。 十一、其他: 1、定于6月9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区文体局三楼会议室召 开领队会议,请各报名单位准时参加不误。(不另行通知)。 2、报名地址:洪山区文体局体育科 联系人:卓瑛 联系电话:87376562邮编:430070 13006326698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洪山区文化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