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象棋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于2018年2月23日-28日在天津滨海文化中心举行
二、比赛组别
10岁组(2008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14岁组(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16岁组(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18岁组(200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三、比赛项目
男、女个人赛。
四、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学校均可报名参赛。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应是身体健康的青少年。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所在年龄组年龄要求。
六、比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
(二)视各组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办法和轮次,赛前技术联席会公布。
七、录取名次
(一)各组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8人的小项,只录取前3名。
(二)各组别比赛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四)开展评选“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优秀代表队”等表彰活动,评选办法另定。
(五)比赛参照《中国象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条例》中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对应组别标准,根据参赛人数降级发放,具体发放办法另行通知。
八、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九、赛会组织
(一)由组委会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和部分裁判员担任赛执法工作。
(二)按《仲裁委员会条例》组建仲裁委员会。
(三)赛风赛纪委员会按《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修订)》负责处理各参赛队、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四)技术联席会定于赛前一天晚19∶00召开,各参赛单位须由领队或教练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联席会召开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总规程及单项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日报传媒集团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智联在线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三、比赛项目
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国际跳棋、五子棋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
2018年2月1日-5日 国际象棋
2018年2月23—28日 围棋、象棋、桥牌、国际跳棋、五子棋
比赛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五、项目设置
比赛以报名单位分界别(省市代表队、机构代表队、特色学校代表队、个人)按年龄作为分组依据,各竞赛项目按界别分小项设置如下:
(一)围棋:共5个小项。
9周岁以下年龄组(200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2周岁以下年龄组(200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5周岁以下年龄组(200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8周岁以下年龄组(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2周岁以下年龄组(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象棋:共5个小项。
10周岁以下年龄组(200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2周岁以下年龄组(200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4周岁以下年龄组(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6周岁以下年龄组(200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8周岁以下年龄组(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国际象棋:共5个小项。
8周岁以下年龄组(201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0周岁以下年龄组(200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2周岁以下年龄组(200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4周岁以下年龄组(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8周岁以下年龄组(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桥牌:共3个小项。
13周岁以下年龄组(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5周岁以下年龄组(200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0周岁以下年龄组(199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五子棋:共5个小项。
8周岁以下6岁以上年龄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10周岁以下年龄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12周岁以下年龄组(2006年1月1日之后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18周岁以下年龄组(2000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2周岁以下年龄组(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六)国际跳棋:共8个小项。
100格9周岁以下年龄组(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100格12周岁以下年龄组(200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00格15周岁以下年龄组(200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00格18周岁以下年龄组(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4格9周岁以下年龄组(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64格12周岁以下年龄组(200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4格15周岁以下年龄组(200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4格18周岁以下年龄组(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竞赛组织和参加单位:
(一)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各单项协会及承办单位负责各项目竞赛规程的制定、报名审核和竞赛组织等工作。
(二)以省市代表队(省市体育局、棋管中心、协会)、机构代表队(俱乐部、相关机构)、特色学校代表队(特色学校)、个人为界别组队参赛。
(三)报名参赛的省市代表队、机构代表队、特色学校代表队、个人代表负责参赛组织及赛风赛纪等项工作。
七、运动员参赛规定:
(一)参赛运动员应是身体健康的青少年。
(二)每名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一个界别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所在年龄组年龄要求。
(四)参赛运动员有义务出席由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众见面会,介绍比赛情况以及接受采访等,并应积极支持和参与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群体活动。
八、参加办法:
各项目参加办法以单项规程规定为准。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全国各单项棋牌协会公布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规定提名,由主办单位统一审定并选派。辅助竞赛人员,根据各单项协会要求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各界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参加比赛的人(对、队)数不足8人(对、队)的小项,只录取前3名。
(二)各项目比赛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四)开展评选“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优秀代表队”等表彰活动,评选办法另定。
(五)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取得的成绩可根据各单项协会申请技术等级称号、运动等级称号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通知另行下发。
(二)各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三)裁判员及仲裁委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二、其它:
(一)本次大会各参赛队在赛区的赛事服务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
(二)所有参赛者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途中)。
十三、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单项规程如下:
围棋规程
中国象棋规程
国际象棋规程
桥牌规程
五子棋规程
国际跳棋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