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第26届“迎春杯”全区象棋锦标赛暨第四届全区女子象棋比赛竟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宁夏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宁夏象棋协会
银川市西夏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银川市西夏区象棋协会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8年1月26日下午2时整至28日在银川市西夏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五楼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举行,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北方民族大学对面。
五、竞赛组别与项目
(一)组别:男子组 女子组(只有个人赛)
(二)项目:团体赛 个人赛
六、参赛办法
(一)各市、县(区)体育部门、行业体协,区直各厅局委办,各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参加。
(二)参赛人员必须持有宁夏正式户籍,报名时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年龄不限。
(三)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1名,男子棋手4人,女子棋手人数不限;各市县区团体赛允许报2支代表队参赛,以工作单位报名参赛的仅限一支代表队。
(四)允许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五)每位参赛选手在报名时须缴纳比赛服务费60元。
(六)参赛选手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赛前须在免责协议书上签名。
(七)参赛选手及领队、教练等相关人员请携带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赛前填写宁夏象棋协会会员登记表。
(八)参赛人员(含领队、教练)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采用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时间每方用时2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
(三)男子组不足70人进行11轮积分编排比赛,超过70人按13轮进行积分编排比赛,团体名次按队员总分制计算。
(四)女子比赛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制,不足10人,不另设组别。
(五)赛棋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多少,经领队会确定每天比赛轮次数。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团体赛:男子组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第四名:1000元;
第五名、第六名:500元。
(二)个人赛:男子组录取前16名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600元;
第五名、第六名:400元;
第七名、第八名:300元;
第九名、第十名:200元;
第十一名至第十六名:100元。
(三)女子组根据参赛棋手人数,10人以内按照30%录取,给予奖励。
第一名:1000元;
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400元
第四名:300元;
第五名、第六名:200元;
第七名、第八名:100元;
九、报名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24日12时,只报名不缴费报名无效,需要票据请注明,由组委会统一开具。
报名联系人:
王志兵,电话:13007991479,邮箱:QQ1298525701。
孙 妙,电话:18195158688,邮箱:QQ1399395257。
(二)参赛人员须将身份证拍照发送至以上两个QQ邮箱,比赛服务费(可发qq红包、微信红包)转账至孙妙,建设银行银川北门支行,账号:6217004470013075077。
(三)1月25日下午3点在赛场召开领队会议。
(四)联系方式:周发春 15378985689 。
十、裁判长及裁判员
(一)裁判长由宁夏象棋协会选派。
(二)裁判员由裁判长推荐,报宁夏象棋协会审定。
十一、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