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象棋特色学校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深圳市华阳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广东省棋类协会
深圳市罗湖高级中学滨河初中部
四、支持单位:北京围棋基金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2018年6月16日—1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
六、参赛单位
(一)由中国象棋协会授予的“全国象棋特色学校”以及由县级以上体育(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棋类特色学校、象棋特色学校或象棋基地称号的单位均可组队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依据自身健康适宜参加本次比赛,参赛要求需为中小学或幼儿园在校学生。
(三)各单位每组别可报参赛棋手男子不超过3人,女子不超过2人,取其中最好的2男1女计算团体成绩。不足2男1女只计个人成绩。
七、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团体赛。
(二)分组:中学组、小学A组(5-6级)、小学B组(3-4年级)、小学C组(1-2年级)、幼儿组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
(二)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轮次。
(三)成绩计算:根据个人名次计算团体成绩。各组团体成绩按各队参赛运动员的名次相加计算,参赛队不足6个的组别,按照N-1的方式录取,不足3个的组别,不录取团体成绩(N为参赛队伍总数)。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各组按参赛人数录取名次,录取比例为: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
(二) 团体奖项按参赛队伍数量录取名次,录取比例为:团体金奖10%,团体银奖20%,团体铜奖30%。
(三) 各组获得相应成绩的棋手可参照中国象棋协会最新颁布的《中国象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标准》申请技术等级称号。中学、小学各组参照“全国中小学生锦标赛”级别降级发放,幼儿组参照“全国儿童赛”6岁以下组别发放。具体发放标准根据报名人数另行规定。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分别邮寄或传真至:
1.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 中国象棋协会陈环宇收,邮政编码:100061传真:010-67115732;2.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33号金茂园酒店华阳体育公司赵庆武收,邮政编码:518118,联系电话:13005453223,邮箱: 164274916@qq.com ,QQ:164274916。逾期报名无效;
(二)6月15日下午17:00前到深圳市金茂园酒店报到,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33号。
十一、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由中国象棋协会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和部分裁判员,担任赛会工作。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中国象棋协会审核。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赛风赛纪委员会按《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修订)》负责处理各参赛队、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十二、经费、器材
(一)参赛人员费用自理。
(二)棋子、棋盘和棋钟须按中国象棋协会比赛器材标准要求备齐。
十三、其他
(一)参赛人员食宿接受大会统一安排,运动员、领队、教练员食宿费330/人/天(食宿从6月15日晚至18日中午,共990元),小学每单位赛事服务费(含保险)1000元、中学、幼儿园每单位(含保险)赛事服务费500元。
(三)技术联席会定于6月15日晚19:00召开,各参赛单位须由领队或教练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联席会召开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四)比赛结束后可现场办理中国象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证书,可携带棋手本人一寸证件照片,现场填表办理。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中国象棋协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