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九届职工运动会象棋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
2018 年 7 月 10 ~ 12 日 。
二、 竞赛地点
广州棋院(越秀区横枝岗路 289 号) 。
三、 竞赛项目
团体赛、 个人赛 。
四、 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单位可报领队 1 名, 教练 1 名, 运动员 3名 。 运动员不足 3 人的单位不计算团体成绩 。
(二)运动员资格: 按本届运动会规程总则的规定执行 。
五、 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最新版 《 象棋竞赛规则 》 。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个人比赛 9 轮,各单位的团体成绩由运动员个人成绩相加而定 。
(三)计时:采用基本用时加秒制,每方基本用时 30 分钟,每着加 5 秒 。
六、 名次确定
(一)个人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如相同依次比较对手分、 累进分、 胜局、 犯规, 上轮名次 。
(二) 团体名次以各单位运动员个人名次总和多少排列, 少者列前, 如相等则比较个人最高名次 。
七、 奖励
团体、 个人各奖励前八名 。 如报名参赛队(人)数只有 8 队(人) 或以下时, 减一录取 。
八、 报名
(一) 第一次报名应按本届运动会规程总则规定的时间执行(2018 年 3 月 2 日前) 。
(二) 第二次报名: 2018 年 6 月 10 日前 。 第二次报名按大会所发报名表一式二份详细填写,并附参赛运动员健康证明寄送到广州市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竞赛部(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7 号 广州市工人体育场, 邮编 510160) 或送广州市总工会宣教部(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 230 号,邮编:510180)转职运会竞赛部 。 邮寄以投寄邮戳日期为准, 逾期作不参加处理 。 报名表一经收到后, 名单不得更换及替补 。
九、 本规程修改和解释权属广州市第九届职工运动会及象棋竞委会 。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