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来宾市武宣县“钱海杯”象棋公开赛
竞赛规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主办单位
武宣县文化体育广电局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承办单位
武宣县象棋协会
<!--[if !supportLists]-->三、<!--[endif]-->赞助单位
钱海科技武宣服务中心
天狮台球俱乐部
常来常往车小将武宣服务中心
武宣鼎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地点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时间
8月25日—26日。
(二)地点
武宣县马鞍山球馆(武宣县鞍山路广场)。
五、竞赛组别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成年组
成人个人组、团体组,不限性别、年龄;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少年儿童各组只设个人赛
1.中学组(13至17岁);
2.小学甲组(10至12岁);
3.小学乙组(7至9岁)。
六、参赛资格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报名人数
1.成年组:个人赛不限报名人数,自由报名;团体赛以来宾市及下辖的市、县、城区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同一单位不限组队数量,可组多个队报名参赛。每队须报领队1人,运动员4人。
2.少年儿童组:不限报名人数,自由报名。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运动员资格
1.成年组:身体健康适合该项运动,具有来宾市辖区户籍(身份证上的住址在来宾市辖区或身份证号码是来宾市辖区的居民)或在来宾市辖区居住置业和工作、学习(需出示居住证或学习单位证明)年满一年以上的象棋爱好者;
2.少年儿童组:参赛人员必须具有来宾市辖区户籍或在来宾市辖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
3.特邀柳州市象棋队、柳钢象棋队、宾阳县象棋队参加成年组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
(二)团体、个人名次一次决出,根据报名人数,赛前确定比赛轮次。
(三)比赛用时采用基本用时加秒制,即双方基本用时25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八、设奖类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成年组团体录取前八名,前三名授予牌匾、奖杯、奖牌、证书和颁发奖金,第四至第八名授予牌匾、证书和颁发奖金。奖金如下:第一名28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600元,第四名12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600元,第七名500元,第八名400元。
(二)成年组个人录取前十六名,前三名授予奖杯、奖牌、证书和颁发奖金,第四至十六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奖金如下: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2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名400元,第八名300元,第九名至十二名250元,第十三名至十六名200元。
(三)少年儿童各组个人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10人录取前六名;不足6人(含6人)减1录取。
1.中学组第一至四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第五至八名授予证书。奖金如下: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200。
2.小学甲组第一至四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第五至八名授予证书。奖金如下: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100。
3.小学乙组第一至三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第四至八名授予证书。奖金如下: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四)成人组幸运奖六名,即排名第十八名、第二十八名、第三十八名、第四十八名、第五十八名、第六十八名的棋手,每人获得幸运奖100元。
(五)成人组体育道德风尚奖两名,各奖励100元。
九、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正、副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赛风赛纪委员会按《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负责处理参赛队、运动员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联系人:张华光,电话13377426818。参赛者报名时需交纳赛事服务费50元/人(含比赛服装费),可微信转账,微信号与手机号相同,组委会收到赛事服务费视为报名成功。
(二)参赛运动员请于2018年8月25日09:00在武宣县马鞍山球馆(广场球馆)报到,领取运动员参赛证和比赛服装一件。
十一、其他
(一)运动员必须全程佩戴参赛证参加比赛。8 月25日上午、26日下午,全体运动员必须着组委会提供的比赛服装参加比赛。
(二)参赛人员比赛期间往返差旅、食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三)参赛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否则比赛期间发生的安全、医疗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四)业务主管部门有权拒绝不服从管理的棋手参加比赛。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武宣县文化体育广电局。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竞赛组委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