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届“乌金·开滦杯”煤矿系统象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煤矿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协办单位:煤矿棋院人才储备基地(唐山)
中实会祥(北京)春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唐山市体育总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4 月 16-19 日(15 日报到)
唐山市唐钢宾馆举办
六、竞赛项目:公开团体赛;男、女个人赛。
七、参加单位:全国煤矿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家属、象棋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八、参加办法: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 1 人,男队员4 人,女队员不限。
另:参赛队员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比赛过程中出现的身体意外情况由运动员个人负责。
九、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办法:男子组采用积分编排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轮次。
3.团体名次以 4 名队员名次分之和排定。
4.女子个人赛视报名情况确定竞赛办法。
5.参赛运动员按规定时间上报确定名单后,不得进行更改。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团体取前 8 名予以奖励。
2.男子个人取前 16 名,女子个人视报名情况确定录取名次。
3.个人奖励前 8 名,颁发奖金(税前)。(冠军 1500 元、亚军 1000 元、季军 500 元、第四至八名 300 元)。
4. 女子个人奖励前三名,颁发奖金(税前)。(冠军 800元、亚军 500 元、季军 300 元)
5、团体奖励前 3 名,颁发奖金(税前)。(冠军 3000 元、亚军 2000 元、季军 1000 元)。
6.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必须于
联系人:鲍 文 18519128704
电话:010—64464621(传真)邮箱:zgmktx@163.com
十二、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聘请,仲裁委员会由
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十三、未尽事宜,请关注本赛事补充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中国煤矿体育协会。
第 24 届“乌金·开滦杯”煤矿系统象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煤矿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协办单位:煤矿棋院人才储备基地(唐山)
中实会祥(北京)春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唐山市体育总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4 月 16-19 日(15 日报到)
唐山市唐钢宾馆举办
六、竞赛项目:公开团体赛;男、女个人赛。
七、参加单位:全国煤矿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家属、象棋
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八、参加办法: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 1 人,男队员
4 人,女队员不限。
另:参赛队员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比赛过程中出现的
身体意外情况由运动员个人负责。
九、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办法:男子组采用积分编排法,根据报名人数确
定轮次。
3.团体名次以 4 名队员名次分之和排定。
4.女子个人赛视报名情况确定竞赛办法。
5.参赛运动员按规定时间上报确定名单后,不得进行更
改。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团体取前 8 名予以奖励。
2.男子个人取前 16 名,女子个人视报名情况确定录取
名次。
3.个人奖励前 8 名,颁发奖金(税前)。(冠军
1500 元、
亚军 1000 元、季军 500 元、第四至八名 300 元)。
4. 女子个人奖励前三名,颁发奖金(税前)。(冠军 800
元、亚军 500 元、季军 300 元)
5、团体奖励前 3 名,颁发奖金(税前)。(冠军
3000 元、
亚军 2000 元、季军 1000 元)。
6.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必须于
联系人:鲍 文 18519128704
电话:010—64464621(传真)邮箱:zgmktx@163.com
十二、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聘请,仲裁委员会由
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十三、未尽事宜,请关注本赛事补充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中国煤矿体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