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象棋校际联赛江苏省赛区校园象棋棋王赛
暨靖江外国语学校“江苏银行杯”小棋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靖江市教育局
靖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三、执行单位:靖江外国语学校
靖江市象棋协会
靖江市天弈棋院
四、冠名单位:江苏银行靖江支行
五、比赛地点时间:2023年12月2日(周六)在靖江外国语学校体艺楼举行
六、参加对象:江苏省范围内学校及相关单位
七、竞赛分组:
1. 地方大师(持有业余地方大师证书)
2. 一级组(持有业余一级证书)
3. 二级组(持有业余二级证书)
4. 三级组(持有业余三级证书)
5. 四级组(持有业余四级证书)
6. 五级组(持有业余五级证书)
7. 六级组(持有业余六级证书)
8. 七级组(持有业余七级证书)
9. 八级组(持有业余八级证书)
10. 九级组(持有业余九级证书,3分升八级,8分可跳至七级)
11. 十级组(持有业余十级证书,3分升九级,8分可跳至八级)
12. 十一级组(持有业余十一级证书,3分升十级,8分可跳至九级)
13. 十二级组(持有业余十二级证书,3分升十一级,8分可跳至十级)
14. 定级组(无证书者,1分升十二级,7分可跳至十一级)
八、竞赛办法:
1. 执行最新《象棋竞赛规则》(2011)。
2. 比赛采用电脑积分编排,一级组进行9轮比赛,其他组别进行7轮比赛。
3. 用时:基本用时20分,每着加5秒。
4. 参赛运动员必须凭参赛证入场,迟到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 团体成绩按照各单位最好成绩的六名运动员个人名次相加产生。少者列前,如相同,则比较个人最好名次。
2. 一级以上组录取前六名,并颁发奖学金,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400元 , 第四名至第六名各300元 。(注:不足20人比赛,取前六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学金。)
3. 二级组、三级组录取前六名,并颁发奖学金,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第六名各200元。(注:单组不足20人并组比赛,名次按各自组别计算,取前六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学金。)
4. 四级组至八级组录取前六名,并颁发奖学金,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第六名各100元。(注:单组不足20人并组比赛,名次按各自组别计算,取前六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学金。)
5. 九级组至十二级组及定级组录取前六名,并颁发奖学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名-第六名各50元。(注:单组不足20人并组比赛,名次按各自组别计算,取前六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学金。)
十、报名、报到: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截止
2. 报到地点:靖江外国语学校(骥阳路2号)。
3. 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运动员男女人数不限,报名联系人:项老师(13852858515,微信同号)联系报名。
4. 所有运动员需提供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颁发的等级证书原件(或江苏棋牌网等级查询记录截图)方可参加与证书相同级别组别的比赛,不得越组参加其他组别比赛;若有违反,则取消参赛资格、比赛成绩及办证资格。
5. 运动员比赛成绩达到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规定的升级标准可申请升级。
6. 报到时请带好户籍证明及一寸照片1张以便审核参赛资格和办理运动员业余技术等级证书。
十一、经费:
1. 参赛费:各单位交通费自理,赛事服务费180元,大会组委会提供参赛棋手及教练员免费工作餐。计算团体成绩每组200元。
2. 竞赛、裁判、奖励等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二、其他事项:
1. 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己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险,大会不负担任何意外伤害事故赔偿。
2.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裁判和仲裁:
裁判长、编排长和仲裁委员会由主办方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安排。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第三届江苏省校园象棋业余棋王赛
暨靖江外国语学校“江苏银行杯”小棋王赛补充规定
一、比赛时间:2023年12月1日-2日
1. 一级以上组:1日晚18:30至 靖江外国语学校体艺楼 报到,第一轮19:30-20:30;第二轮20:30-21:30;第三轮2日8:30-9:30;第四轮9:30-10:30;第五轮10:30-11:30;第六轮12:30-13:30;第七轮13:30-14:30;第八轮14:30-15:30;第九轮15:30-16:30。
2. 其他组别:第一轮2日8:30-9:30;第二轮9:30-10:30;第三轮10:30-11:30;第四轮12:30-13:30;第五轮13:30-14:30;第六轮14:30-15:30;第七轮15:30-16:30。
二、比赛办法
1. 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的群众比赛规则。
2. 七级和八级组合并比赛、十一级和十二级组合并比赛,分开录取名次,奖金按照合并比赛组名次发放。
3. 积分编排按照邻近编排的原则,第一轮采用1-2、4-3、5-6的方法决定先后手。
4. 自然限招40回合,“将军”招数不超过7着。
5. 个人名次按照以下区分: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直胜-后走胜局-前一轮成绩,如牵涉到颁发奖金的名次无法区分,采用抽签决定名次。
6. 团体取前八名颁发奖杯。
三、比赛时限
1. 每方用时20分钟基本用时,每着加5秒,超时判负。
2. 十级以下组别开赛后30分钟未结束的棋局由裁判员视棋局情况决定是否限时,一旦限时,采用十分钟包干,超时判负。采用包干限时的棋局,明显优势方可提前1分钟(己方钟面时间)提和,裁判直接判和,另一方不得拒绝。
四、赛场纪律
1. 运动员迟到10分钟视为弃权。
2. 教练领队开赛前5分钟凭证件可以进入赛场,开赛后必须离开赛场,家长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3. 比赛结束,运动员需举手示意,由裁判员办理赛完手续方可离开赛场(负方签字,和棋双方签字)。
4. 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应由教练或领队在30分钟内向裁判组反映。裁判组不接受家长情况反映。
5. 如对裁判组裁决不服,可有领队或教练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递交书面申请仲裁报告,缴纳仲裁费300元,仲裁胜诉退还仲裁费。
6. 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一旦发现一律判负。
竞赛裁判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