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象棋协会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棋类协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9日在留芳宾馆(长沙市开福区留芳岭14号)举行。
四、比赛组别
(一)公开男、女组:196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二)大学生男、女组:在校大学生;
(三)少年男、女组: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四)儿童男、女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资格
(二)参赛选手须为湖南省户籍或学籍,已参加地方预选赛并取得冠军(持有2024年“棋王证书”);
(三)比赛报名时没有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象棋大师)及以上级别。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或循环赛制,视报名人数确定比赛7—9轮;
(三)用时:每方基本用时2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四)名次区分
1.积分编排制:根据个人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高者列前,如积分相等,依次比较对手分(所对弈过的全部对手的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后走胜局。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2.单循环制:根据个人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高者列前,如积分相等,按以下顺序区分:小分、胜局、直胜、犯规、后走局数、对局时后走、后走胜局。遇轮空均不计算成绩和先后手。
(五)报名人数不足3人(含)取消该组别比赛。
(一)每个组别录取前八名,个人不足8人(含)按照N—1名录取,颁发证书;
(二)奖金分配
1.公开男子组第一至三名分别奖励2000、1000、800元,第四至八名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200元、200元。
2.公开女子组第一至三名分别奖励1000、600、500元,第四至八名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200元、200元。
3.其他组第一至三名分别奖励500、300、200元,第四至八名分别奖励100元。
(备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请获奖者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没有申报者,责任自负。)
(三)主办单位将根据情况遴选优秀棋手参加全国总决赛(费用自理);
(四)参赛选手可按照中国象棋协会颁布的《象棋棋手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队和参赛选手于11月2日前将报名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参赛选手身份证明(身份证、学籍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三者任一)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名无效。
2.组委会只接受市(州)级协会、会员单位的报名,县级协会、培训机构、学校(幼儿园)要将盖好本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报市级协会签字同意并加盖市(州)级协会的公章。
3.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4.报名联系人:湖南省棋类协会唐亚顺 18932407649
邮箱:412118220@qq.com。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24年11月8日19:00前在留芳宾馆完成报到。
九、费用
(一)参赛选手免赛事服务费;
(二)参赛人员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需要住宿的参赛选手,可选择预订留芳宾馆,宾馆提供协议优惠价,参赛选手根据自身情况预订。预订电话:15386430615 周经理;
(三)比赛交通线路
乘坐地铁1号线到文昌阁地铁站(4号口)下步行至酒店或自行打车前往。
十、关于保险
参赛者须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突发疾病,交通意外,第三者伤害等在参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如因为未购买保险而出现意外伤害无法赔付的情况,与比赛组委会无关。
十一、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
(一)由湖南省棋类协会选派正、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编排长和骨干裁判员;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和工作职责依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设立赛风赛纪委员会。依照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棋牌字〔2013〕122号)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各参赛队、参赛选手和裁判员的赛风赛纪问题。
1.无实际对局产生的结果判双方负。
2.在比赛中严禁买棋卖棋,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从严处理。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棋类协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并上传湖南省棋类协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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