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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奥运同行”温州市“瑞龙杯”暨第十二届 “志弈杯”象棋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2007年10月 19日—21日在瓯海宾馆举行。
二、主办单位:温州市象棋协会
三、赞助单位: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龙电镀厂
四、承办单位:瓯海区象棋协会
五、竞赛项目:象棋团体、个人赛。
六、参赛办法:
1、由各县(市、区)象棋协会统一报名,除鹿城区可报15名外、其他各县(市、区)可各报10名,瓯海区作为承办单位名额适当放宽。新温州人以暂住证为准,按报名先后顺序,总名额控制为20人。
2、参赛者每人需缴参赛费150元,住宿及往返交通费自理,工作餐大会提供。会员随缴三年会费60元,鼓励自愿捐资。
七、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共赛9轮。
3、比赛时限:每轮每方75分钟包干,双方棋手均需做记录,时间用尽按“超时”判负。每轮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判对方为胜。
4、具体轮次时间安排: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晚 上 |
报到 10点前 | 第1轮 12:30-15:00 第2轮 15:15-17:45 | 第3轮 19:00-21:30 | |
第4轮 8:30-11:00 | 第5轮 12:30-15:00 第6轮 15:15-17:45 | 第7轮 19:00-21:30 | |
第8轮 8:30-11:00 | 第9轮 12:30-15:00 颁奖:15:30 离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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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1、团体录取前3名,由各县(市、区)事先确定3名棋手作为团体队员,各奖团体奖杯1座及荣誉证书。
2、个人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冠军:奖3000元,并获“瑞龙杯”和“志弈杯”
(流动杯)各1座。
亚军:奖2000元
季军:奖1000元
第4名:奖800元
第5名:奖600元
第6名:奖400元
第7名:奖300元
第8名:奖200元。
3、结合象棋棋手等级标准,给获得相关名次的运动员予以相应的等级称号。
4、凡参赛者均发纪念品给予鼓励。
九、报名与报到:
1、由各县(市、区)象棋协会统一报名后发至电子邮箱lixq@lucheng.gov.cn,时间:即日起至
2、请各参赛者于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温州市象棋协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