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合生杯"广州市象棋甲组联赛竞赛规程 |
一、比赛日期、时间:2007年11月17日至18日两天比赛,每天上午9时--12时15分,下午14时--17时15分为比赛时间。 二、比赛地点:广州文化公园棋艺馆 三、比赛具体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版《象棋竞赛规则》。 2、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8轮。计分以3、2、1、0办法(胜方3分,和棋黑方2分,红方1分,负方0分)。每轮迟到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 3、每轮比赛均以电脑编排为准。 4、每轮对局红方35分钟、黑方25分钟时间包干,每着加10秒,超时判负。棋手不做着法记录。 5、"自然限着"计算40回合。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算8着。 6、提和的裁定:当弈至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局面或出现理论公认的正和局 面,且防守方没有防守难度的,经一方棋手提和,裁判可判和局。 7、计算成绩时以下列顺序依次区分:①积分②对手分③累进分④胜局⑤上轮名次。凡录取名次均不并列。 四、赛场纪律:文明比赛,赛场内不准吸烟和大声喧闹。 五、报名办法:本次比赛敞开报名,不设户籍、年龄等限制,凡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间从10月25日起至11月15日在广州市棋院(应元路应元宫道)办理,每人报名费50元(65岁以上老年人和中小学生减半)额满即止。报名时领取广州文化公园出入证。联系人:唐立新 电话:13676224795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前十二名授予2007年度广州市象棋甲组棋手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十三至二十四名为乙组棋手,颁发证书。 七、未尽事宜,由组委会酌情处理。 八、本次比赛主办单位为广州市体育总会,广州市象棋协会承办,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区公司、广州文化公园协办。 奖励前十二名: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7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至十二名各300元。 广州市象棋协会 2007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