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长生房地产”杯广西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西区体育局 广西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钦州市体育局 钦州市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钦州长生房地产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五、参加单位和个人:
各市县、宁铁体育局、象棋协会,区内企事业单位、体协,广大象棋爱好者。
六、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团体赛、个人赛(不受性别、年龄限制)。
(二)青少年组个人赛(不受性别限制)分为6个组,即:
1、幼儿组:
2、9岁组:
3、 11岁组:
4、13岁组:
5、15岁组:
6、16—18岁组: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采用电脑编排;
2、采用积分编排制,男子(成年)组比赛11轮,青少年组比赛7轮;
3、成年组时限单方6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前六台要求计谱;青少年组共用时间60分钟,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
4、名次计算:采用队员总分制团体、个人一次进行。团体以名次分总和区分,多者列前,如名次分相等,则以最高名次分、次高名次分、犯规区分;个人名次以积分区分,多者列前,如积分相等,则以累进分、胜局、后手胜局、犯规区分。无法区分,则看上轮成绩积分、累进分比较,多者列前,如仍相同,逐轮往上类推。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名次;
5、参赛棋手不足4人的队,不计算团体成绩,只计算个人成绩。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成年组团体录取前6名,授予牌匾;个人录取前8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700元、第七名600元、第八名500元; 2、青少年各组录取前3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视比赛人数待定);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
九、参加办法:
1、成年组团体录取前6名,授予牌匾;个人录取前8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700元、第七名600元、第八名500元;
2、青少年各组录取前3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视比赛人数待定);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
九、参加办法:
1、男子组团体每单位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棋手4人;
2、欢迎广大象棋爱好者报名参加男子组个人赛。青少年组报到时请携带年龄和户籍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3、成年组团体参赛交报名费300元,个人参赛交报名费30元;青少年均统一交报名费15元;所有人员食宿费自理,住宿每人35元/天,全体参赛人员的住宿必须接受大会的统一安排,否则按弃权处理;
4、各单位、个人接通知后须于7
十、其他
1、仲裁委员,正、副裁判长和骨干裁判由广西象棋协会指派,其余裁判由承办单位选调;
2、组委会定于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在广西象棋协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可惜和全国少年赛冲突了,为什么在确定时没人考虑过这个因素呢?要是区赛在前,那该多好!
楼上方大哥,,,,,是啊,,,,,,,是有点问题,,,,,但是,,,,,,,得一失一,哪能有两兼顾,.....
2007年广西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西区体育局 广西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玉林市体育局 玉林市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玉林市文博棋院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2007年7月26日至29日在玉林市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市、县体育局、象棋协会,省大中企业单位体协及有关单位。
六、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团体赛、个人赛(不受性别、年龄限制)。
(二)青少年组个人赛(不受性别限制)分为两个组,即:
1、小学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6-12岁)
2、中学组: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13-16岁)
3、说明6-12岁)可以参加中学组,但13-16岁不能参加小学组比赛。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采用电脑编排;
2、采用积分编排制,成年组比赛11轮,青少年组比赛7轮;
3、时限单方60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成年组要求计谱;
4、采用队员总分制进行比赛,分别计算团体、个人成绩。个人名次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累进分、胜局、直胜、犯规。无法区分,则看上轮成绩积分比较,多者列前,如仍相同,逐轮往上类推。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名次;
5、参赛棋手不足4人的队,不计算团体成绩,只计算个人成绩。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成年组团体、个人均录取前6名,团体名次授予锦旗,个人名次授予证书,并分别奖励1500、1000、800、500、350、300、250、200元;
2、青少年各组录取前3名,分别奖励、300、200、100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参加办法:
1、每单位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棋手4人;
2、欢迎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个人赛;
3、成年组团体参赛交报名费100元,个人参赛交报名费30元;青少年个人交报名费20元;所有人员食宿费自理(住宿每人35元/天),全体参赛人员的住宿必须接受大会的统一安排,否则按弃权处理;
4、各单位、个人接通知后须于7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
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寄南宁市星光大道7号广西象棋协会黄波(邮编:530031,电话:0771—4820401,传真:0771—4800922)和玉林市和平路15号玉林市文博棋院陈建昌(邮编:537000,电话:13307758071),并请于7月25日在玉林市电力大厦(地址:人民东路858号
电话:0775— 2881088)报到。
十、其他
1、仲裁委员,正、副裁判长和骨干裁判由广西象棋协会指派,其余裁判由协办单位选调;
2、组委会会议定于7月25日晚上8:00召开,各单位须派员准时参加。组委会开会时间为报到最后时限,未到者作自动弃权论处,不予安排比赛。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在广西象棋协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这是2007年广西区赛和2008年规程相比。
是啊,今年的比赛团体报名费好贵啊,,,,,,,,,,,,,,跟广州的"迎春杯"还要贵好多,但是人家的比赛冠军有一万啊,,,,,,没有可比性,,,,,,我去参加迎春杯还只收250元,而且比起家乡要近好多,,,,,,,,真是现在物价在涨,,,油价在涨,,,,比赛的报名费也跟着涨了,,,,,,,
方大哥是柳州的方华吗!!
可惜和全国少年赛冲突了,为什么在确定时没人考虑过这个因素呢?要是区赛在前,那该多好!
比赛不会如期举行的,你还是放心带你小孩去参加全国少年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