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惠州市少年儿童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时间:10月11-12日 地点:惠东县象棋馆
二、 参赛单位:各县区
三、 竞赛项目:
男、女甲、乙组的个人和团体赛
四、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0名(每组男3人、女2人)。
参加人数不足,只计个人赛成绩,不计团体成绩。
2、年龄规定:
甲组必须是
乙组必须是
3、报名、参赛必须持有广东省惠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局审定的1999年竞赛规则;
2、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共赛七轮,每一轮一局制(少于8人采用单循环制);
3、采用每局单方35分钟包时制;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甲、乙组团体各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团体成绩计算方法:以各队全体参赛队员个人赛名次总和计算,总和少者名次列前,总和相同,则以个人成绩名次排前者名次列前。
2、各单项男、女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报名人数不足2人(队),则取消该组比赛。
七、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报名时应按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填写,同时填写身份照号码,并盖单位公章交验第二代身份证于
2、报到:各参赛队请在
八、经费
各单位食宿自理,市体育局给予适当补助。
比赛就餐地点:港园餐厅。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正编人员需缴纳食宿费60元/人/天,超编人员食宿自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比赛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正编人员需缴纳食宿费60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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