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州市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体育局、广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州棋院、广州市象棋协会
三、比赛项目:象棋,设中学初、高中组团体赛、男女子初、高中组个人赛;小学甲、乙、丙、丁组团体赛,男女子甲、乙、丙、丁组个人赛。
四、比赛日期和时间:4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2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五、比赛地点:广州棋院(应元路应元宫道尾)
六、报名及参加办法:
1、中学生以学校为单位,设初、高中组,不得越组参赛,每校人数不限,取各组最好成绩的2男1女计算团体成绩。
2、小学生以区、市(县级市)为单位。甲组年龄不限;乙组为1998年至1999年出生;丙组为2000年出生,丁组为2001年后出生。各组别运动员允许以较小年龄参加较大组别的比赛,但男女不得调整。
3、每区、市(县级市)合计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60人。
4、各区、市(县级市)各组别最好成绩的运动员(3男2女)计算团体成绩,其余的只算个人成绩。
5、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广州市在校学生,文化学习成绩总评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6、参加单位必须在
七、比赛办法:
1、各组别均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7轮。
2、采用1999年版象棋竞赛规则。
3、每轮比赛时间80分钟。
八、领队会日期:4月 21日(星期 二)上午9时在广州棋院召开,不另通知。
九、奖励办法:高中组、初中组、小学各组团体均奖励前六名,个人前八名。
十、本次比赛为第十五届广州市青少年运动会的资格赛,凡参加市运会的区(市)必须参赛。各参赛运动员须随时向主办单位提供有效的学籍或出生年龄证明复印件,以作查证。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在本年内不得代表其他城市参加各种比赛,凡发现违反比赛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十一、其它:各参赛单位的参赛费用自理,并负责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各队交通自理,赛场不提供停车位。
十二、未尽事宜在竞赛细则内补充或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组委会
联系人:关志良 许妙玲
联系电话:83547320 83568110转101、306 传真:83557637
请问如果学校没有组织,能否以个人参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