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
二、承办单位:
各市十一运赛区组委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1、初赛时间、地点:2009年4月至7月在各赛区举行;
2、决赛时间2009年9月,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单位:
以学校、社区、乡(镇)、企(事业)为单位组织参赛(名额分配附后)。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07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初赛:各赛区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竞赛方法;
(三)决赛:决赛阶段采用积分编排制。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年龄在65岁以下(截止到2009年10月11日);
2、各队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只能代表所在单位参加比赛;
3、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合格,身体健康。
(二)队伍组成:
1、初赛以学校、社区、乡(镇)、企(事业)为单位自由组队,不设男女组别;
2、决赛时以各赛区为单位组队,可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一名,运动员六名。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初赛录取名次与奖励由各赛区确定奖励办法;
(二)决赛录取前十一名,前三名授予奖杯和证书,4—11名颁发证书;
(三)决赛时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大会评选。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初赛时,参赛队伍提前一个月携带有效证件到各赛区组委会提交报名表,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2、各参赛单位须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在初赛结束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交十一运组委会群体部全民健身处,报名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官方网站(http://www.11th-games.org.cn)下载。报名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到赛区后不得随意更改报名表;
3、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参赛人员都必须由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单位在报名时向各组委会提交保险单据复印件。
(二)报到
1、初赛由各赛区组委会负责安排;
2、决赛报到时间和地点由十一运组委会群体部全民健身处负责安排。报到时必须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九、裁判员
初赛裁判长、裁判员由赛区组委会选调;决赛裁判长、裁判员由十一运组委会群体部选调。
十、其他
(一)在初赛结束后一周内,各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技术统计和各队情况等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汇总报第十一运组委会群体部全民健身处。
(二)运动员报到后要及时召开联席会。
(三)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一运组委会群体部全民健身处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878号 邮编:250014
联系人:孟涛 李开峰 电话:0531-81959878
传真:0531-82072756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第十一运组委会群体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