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西全区少年儿童象棋等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西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广西象棋协会
三、时间地点:
四、竞赛项目:象棋个人赛
五、参赛办法:
男、女棋手不限,年龄十六周岁以下(1993年6月31日后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2007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根据参赛人数确定比赛轮次。
七、奖励、定级方法:
(三)比赛录取前十六名,颁发获奖证书;
(四)按照比赛名次从上往下定级,根据参赛人数,录取3%授予象棋业余2级棋士称号,6%定为象棋业余3级棋士;10%定为象棋业余4级棋士;12%定为象棋业余5级棋士15%定为象棋业余6级棋士;20%定为象棋业余7级棋士;30%定为象棋业余8级棋士;50%定为象棋业余9级棋士。
八、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广西象棋协会选派。
九、报名:
各参赛选手必须于6月29日前将报名表及户口复印件发电子邮件至xy-yn@163.com,也可电话报名; 0771-4820401 黄波, 0771-5877071 13117617182 闭老师
十、参赛费用:参赛棋手每人交纳报名费30元,食宿费用 自理。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西区体育总会
广西象棋协会
二○○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