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田区少儿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 ||||||||||||||||||||||
发布时间:2009-10-14 来源: | ||||||||||||||||||||||
一、主办单位 福田区体育局、福田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 福田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承办单位 福田区荔园小学 二、比赛时间 2009年11月14-15日(星期六、日) 三、比赛地点 福田区荔园小学(南校区, 福田区上步中路深圳会堂北邻) 四、竞赛项目 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团体和个人赛 五、参赛对象 区各街道科教卫办、文体站、区直属学校、幼儿园 六、参赛资格与名额 (一) 幼儿组(不分男女) 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每项棋限报6名选手。 (二)儿童组(不分男女) 1、A组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每项棋限报4名选手; 2、B组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每项棋限报4名选手。 (三)少年组(不分男女) 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每项棋限报4名选手。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三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限时,每局双方限时不超过1小时; (三)比赛采取七轮积分编排; (四)男女混合比赛; (五)选手赛前15分钟报到,迟到10分钟按弃权处理; (六)采用电脑抽签。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录取名次和奖励 1、男子录取前8名,女子录取前3名,不足人数的如数录取; 2、个人项目冠军不并列,如无法区分则加赛快棋区分,其它名次可并列。 (二)团体赛录取名次和奖励 1、按棋类、组别设单项团体男女混合组录取前六名。团体成绩计算方法:取2男1女成绩计算团体分(女子可选最好一名棋手),分数为三人名次相加,分少队名次靠前。 2、非学校报名团体不参与团体名次录取。 九、报名报到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超过4名棋手的队,可报该项棋教练1人; (二)各参赛队按报名表的要求逐项填写清楚,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幼儿组附参赛队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的年龄证明;儿童组以及少年组以学校为单位报名的,须备齐各队员在“深圳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网”上的基本情况(带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每10名运动员身份证按报名表顺序双面复印在1张A4纸的正反面)、1张一寸彩色免冠近照(按报名表顺序贴在报名表二),以上材料于11月4日(星期三)前交福田区体育局竞技科(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办公大楼2317室),证件不齐、逾期不予报名。联系电话:82918333—2325、82917525。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报名参赛,如虚报年龄或冒名顶替,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1、邮箱:693925152@qq.com,报名表命名为“×××学校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比赛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 2、报名表可登录:http://www.szft.gov.cn/zfbm/ty/tzgg/下载 3、有关竞赛日程安排赛前将在区体育局网页通知公告栏(网址与报名表下载地址相同)发布,请注意查看。 (三)报名后有弃权、补报、换人者需经组委会批准; (四)领队、教练会议于2009年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6:00在福田区委大楼2318会议室召开,不再另行通知; (五)各队必须于比赛前15分钟到达赛场,规定时间开始后10分钟未到场者作弃权论。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赛程安排
福田区体育局 福田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