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南宁市象棋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象棋爱好者:
为了进一步推动南宁市群众体育的发展,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借助北京奥运会对推动群众体育发展的长期效应,广泛组织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倡导全民健身生活化,推进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定于2009年12月 25日至27日在南宁市大坂二区娱乐室举行2009年南宁市象棋比赛,本次活动由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体育总会主办,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承办,广西象棋协会协办。望接到比赛通知后,踊跃报名参赛。
附件:2009年南宁市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2009年南宁市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广西象棋协会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三、参赛资格:
户籍为南宁市各县(区),以及在南宁工作、学习的象棋爱好者。
四、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个人赛(年龄不限)
(二)青少年组个人赛(男女混合):分为中学生组(A组)、小学生组(B组)。
五、竞赛办法、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中国象棋竞赛规则》,使用电脑编排。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根据报名时人数定轮次。
(三)成年组每局时限:单方60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中、小学生组每轮比赛用时为双方运动员共用时60分钟,以后每方各15分钟包干,超时者作负。
(四)名次计算方法:胜一局得1分,和棋各得0.5分,输棋得0分。个人名次按积分、累进分、胜局、犯规、后手胜局的顺序区分,无法区分,则看上轮成绩比较,多者列前,如仍相同,逐轮往上类推。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名次。
(五)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
1、成年组:个人第一至第八名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50元、300元、250、220元、200元、180元。
2、中学生组:(奖励名次视参赛人数确定)。
3、小学生组:个人第一至第八名分别奖励200元、180元、160元、150元、100元、80元、60元、50元。
六、参加办法:
(一)青少年可报名参加成年组的比赛,但成年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青少年组的比赛。
(二)户籍属于南宁市的参赛人员在报名时要提交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户籍不属于南宁市的参赛人员,但在南宁市相关单位工作或学习的,必须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成年组个人赛报名费20元/人。报名时交纳报名费用。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七、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南宁市体育局选派。
八、本规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这种规程是发给南宁的朋友看的,发在网上有何不可。这种比赛重在交流切磋,不是为了给棋友挣钱。毕竟南宁的比赛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