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二、主办单位:
温州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苍南县体育局、苍南县马站镇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苍南县马站镇棋盘村
五、参赛单位
1、以11个县(市、区)及开发区为参赛单位。
2、原则上由上述单位组队参赛,若未组队,可由各县(市、区)象棋协会、俱乐部等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男子团体
七、运动员资格
1、居住在温州市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2、运动员所代表队的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住址为依据。
八、参加办法
1、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男运动员3人、女1-2名。
2、男、女运动员年龄规定: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1999年版《象棋竞赛规则》。
2、男子组比赛采用9轮积分循环制。
3、女子组赛制视报名情况定。
4、比赛的时限为每方基本用时45分钟,每步加时20秒,超时判负。
5、男子团体名次:由各队3名参加个人赛的名次得分之和排列次序;如参赛队员人数不足团体赛报名人数时只记个人名次,不记团体成绩。
6、参加者必须全程做记录。
十、名次区分
1、个人名次的区分方法
按积分排列名次,多者在前;如相同则比较对手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胜局数,多胜者名次在前;如仍相同,则比较犯规,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后手胜局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后手局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从最后轮起逐轮比较各自的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
2、男子团体名次的区分方法
将本队的个人名次分累加,少者名次在前;如不能区分时则比较相关队的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队名次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由相关队抽签决定名次。
个人名次分的换算方法:第一名的个人名次分为0,第二名以后的个人名次分=个人名次。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子组团体录取前六名予以奖杯及奖金。奖金: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至第六名各 500元。
2、男子、女子组个人均录取前八名予以证书及奖金。奖金: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至第八名各 500元。
十二、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于
2、报名表应按要求逐项详细填写,并经代表队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日期为准)。
3、各代表队于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四、经费
各参赛队住宿和差旅费自理,其它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温州市体育局
十六、未尽事宜由,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