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萍乡市安源区政府、萍乡市体育局、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政府
三、协办单位:萍乡市棋类协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4月21-28日在江西省萍乡市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和经中国象棋协会审核批准的参赛单位。
六、竞赛项目:
男子乙组、女子组团体赛
七、参赛资格:
(一)每单位棋手男子4名,女子2名。
(二)参加乙组比赛的棋手,不能参加当年甲组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电脑积分编排,首轮抽签编对。抽签原则:分为上下两半区,上半区为种子队,抽取奇数1、3、5、7……;下半区为非种子队,抽取偶数2、4、6、8……。采用邻近配对,即 1-2,4-3,5-6………以此类推。号码在前的队奇数台次执先,偶数台次执后。
(三)男子、女子组均视报名情况,确定比赛轮次。
(四)各队比赛台次排列:原则上按2009年12月31日截止期棋手等级分顺序排列,等级分高者列前,允许等级分差在100分之内的棋手调换台次。报名后台次不得更换,如因特殊情况变更,需经中国象棋协会批准。
(五)比赛用时:每方6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着加30秒。
(六)补双办法:男、女参赛队为奇数时,由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单位,或由承办单位补双。
九、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及部分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派任。承办单位选派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工作,并将裁判员名单报中国象棋协会审核备案。
(二)设仲裁委员会。
(三)抽签工作由大会竞赛组会同裁判长共同主持。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子乙组、女子组各录取前六名。
(二)男子乙组前2名的队将获得参加2011年全国象棋甲级联赛的资格;已经取得甲组资格的单位,组队参加乙组比赛只记名次,无升组资格。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于3月7日前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地址: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政编码:100061,电话:010-87559133)和萍乡棋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跃进南路313号,邮政编码:337055 电话:13707993119 联系人:江洁)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二)凡未参加2009年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的队,报名参赛前15天,需向中国象棋协会交纳报名费500元。汇款方式如下:汇款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账号:7112210189800001747;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崇文支行。请注明团体赛报名费,并注明开具发票单位、邮寄地址及邮编,以便寄送。
(三)报名表必须加盖体育部门或参赛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四)各单位于赛前1天到萍乡市蓝波湾花园酒店报到。交通路线:1.长沙黄花机场,乘大巴到萍乡(11点和5点各一趟班车);2.火车或长途汽车到萍乡站,乘16路公交车或出租车(15元左右)到蓝波湾花园酒店。酒店电话:0799-6654227、6654228。
(五)组委会会议定于开赛21日晚20:00召开,各单位必须派代表参加,否则视为全队弃权。组委会召开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棋子、棋盘和棋钟须按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要求备齐,赛前由裁判长确认。
(二)各队费用均自理,全体参赛人员必须由赛会统一安排食宿,不得住会外。食宿标准每人每天140元。提前报到、超编人员费用标准按酒店门市价格收取。
十三、其他
参赛人员须出席开、闭幕式。因故不能出席,需经协会批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