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玉林市地税系统象棋比赛规程
一:比赛规则:
1、本比赛执行1999年《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电脑编排暂定比赛7轮)
3、记分办法:胜局记2分,和局个得1分,负为0分。 4、提和:自然和棋限着为40回合,有效打将为8着,理论上公认和局,防守方没有防守难度,一方提和,裁判可以判和。(但最后时间不足三分钟裁判不受理)
5、比赛用时:采用每方60分包干制(双方共用时120分)超时判负。
6、个人名次按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顺序区分,仍无法区分,则看上轮成绩积分比较,多者列前,如仍相同,逐轮往上类推。
7、请参赛棋手按时参加比赛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迟到时间从棋手保留时间中扣除,连续弃权两轮不再编排比赛。
九、赛场纪律:
1、比赛时关闭手机及一切通讯工具,犯规达三次者本轮次棋局判负。
2、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统一佩戴证件参赛、工作。
十、未尽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活动日程表
日期 | 上午 | 中午 | 下午 |
7月17日 | 裁判员、运动员报到 | ||
7月18日 | 开幕式、比赛 9:00~11:00 | 比 赛 15:00~17:00 | 晚上自由活动 |
7月19日 | 比 赛 9:00~11:00 | 比 赛 15:00~17:00 | 晚上自由活动 |
7月20日 | 比 赛 9:00~11:00 | 比 赛 15:00~17:00 | 晚上自由活动 |
7月21日 | 比 赛 9:00~1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