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象棋协会
二、 赞助单位: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承办单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象棋俱乐部
四、 协办单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建井一处
五、 比赛时间:2012年7月7日—8日
六、 比赛地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象棋俱乐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建井一处)
七、 参赛人员:在第98届—第108届“古井老贡酒杯”平顶山市象棋精英赛中取得前八名的选手和部分外卡选手。
八、 比赛项目:1、象棋个人赛;2、象棋团体赛
九、 战略支持单位:中国新闻专题摄影网、中国新闻摄影时报、广东象棋网、平顶山晚报、平顶山新闻网、平顶山体育报、平顶山市象棋协会网。
十、 比赛办法:
1、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
2、 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由电脑进行编排,共赛七轮,两个比赛项目的成绩同时决出。
3、 单方用时40分钟,超时作负。
4、 比赛采用2、1、0记分制,即每局胜方记2分、负方记0分、平局双方各记1分。
5、 在同一对局中若出现违犯行棋规则者(如马走田、士走直线等),第一次记违例一次,第二次判负。
6、 自然限着按40回合执行,需一方提出裁判才能受理,提出方打将的着数最多记十着。
7、 决定个人名次的方法按顺序依次为:
(1)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2)对手分高者名次列前。
(3)中间分高者名次列前。
(4)累进分高者名次列前。
(5)胜局多者名次列前。
(6)犯规次数少者名次列前。
(7)抽签决定名次。
8、 决定团体名次的方法按顺序依次为:
(1)同队三人积分之和高的队团体名次列前。
(2)个人最好名次列前的队团体名次列前。
9、 在正常情况下劣势方无法取胜的前提下,优势方可以随时向裁判提和,劣势方不得拒绝。
10、 同队选手不需回避。
十一、 优胜名次的录取及奖励办法:
1、 取得团体前六名的代表队将获得相应的荣誉奖励。
2、 所有参赛选手均将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取得前八名的选手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第一名:古井系列酒6箱
第二名:古井系列酒3箱
第三名:古井系列酒2箱
第四名:古井系列酒2箱
第五至八名:古井系列酒1箱
第九至十六名:价值80元的古井系列酒
其它选手:价值40元的古井系列酒
3、 积分奖励标准:
积分=胜率×参赛总人数×系数+优胜名次奖励分
系数和优胜名次奖励分标准参照等级分核定标准第四条第6款执行。
十二、 报名、报到办法:
1、 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7月7日08:30在赛场报到。
2、 原则上要求每位选手均须以团体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体参赛单位需报三名棋手。
3、 参赛费收取办法:
(1)免收团体参赛费。
(2)个人参赛费每人20元。
4、 联系办法:
郭景全:13103755976
李光裕:13064463282
十三、 参赛人员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十四、 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伤、病均与主办方无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赛人员及所在代表队承担。
十五、 上述内容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十六、 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每箱6瓶,价值约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