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信杯”湖南省第34届象棋
锦标赛的通知
各市、州棋类协会及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象棋运动发展,提高象棋运动竞技水平,经研究,定于2012年12月4—7日在株洲市举办“农信杯”湖南省第34届象棋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望接到通知后,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农信杯”湖南省第34届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2.“农信杯”湖南省第34届象棋锦标赛报名单
2012年11月5日
附件1:“农信杯”湖南省第34届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湖南省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棋类协会
三、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总会
株洲市棋类协会
四、协办单位
株洲市天元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株洲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株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醴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茶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炎陵县农村商业银行
株洲市新天红东大酒店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12月4—7日在株洲市体育路48号新天红东大酒店举行。
六、竞赛项目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男女混合团体,共3项
七、参赛单位
1.各市(州)、省行业体协代表队。
2.各市(州)棋协(棋院)及县(市、区)代表队。
3.欢迎省内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参加团体及个人比赛。
八、参赛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赛:
1.执有湖南省居民身份证者。
2.执有在湖南省工作或学习单位证件者。
3.在湖南省注册的棋手及经组委会特许参赛者。
九、参加办法
1.每队由领队兼教练1人,男棋手3人,女棋手1—2人组成,团体报名费200元。
2.参加个人赛者凭身份证明报名,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十、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试行)》。
2.男、女分别进行比赛,视参赛人数进行7轮或9轮。
3.每局棋每方限时90分钟,超时判负。
4.根据各队3男1女的个人名次计算团体名次。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1.男子个人录取前8名,授予证书并按1—8名分别奖给6000、3000、1500、1000、800、700、600、500元;女子个人录取前6名,授予证书并按1—6名分别奖给3000、1500、1000、800、600、500元。
2.按国家体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依据个人名次给棋手定级、定级办法另定。
3.团体录取前6名,授予名次锦旗。
十二、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和个人请于2012年11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参赛名单(附件2)一式两份,分别用特快专递报到省棋协余成(长沙市体育馆路36号,邮编410008,手机13974813358)或谭泽翔(长沙市东风路工商巷99号,邮编410008,手机13007419973),另一份报到株洲市体育总会(株洲市体育路株洲市体育局内,邮编412000)或发短讯至株洲市棋协李学群(手机:15200467649),逾期报名无效。
2.参赛人员请于2012年12月3日到株洲市新天红东大酒店报到(联系人:刘依依,手机:18673389318),报到时需交验身份证及相关证明。
3.正、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编排长于赛前二天,裁判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地报到。
4.12月3日20:00召开组委会及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亦为各队报到的最后时限,各队及个人均须派人员参加,缺席者不予安排比赛。
十三、其他
1.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130元,连同报名费在报到时一次交清,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
2.参赛人员必须在赛前自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者责任自负。
3.正、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编排长和骨干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裁判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附件2:“农信杯”湖南省第34届象棋锦标赛报名单
参赛单位(盖章): 代表队全称: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等级 称号 |
电话、手机 |
备注 |
领队、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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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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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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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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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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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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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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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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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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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经办人: 电话(手机): 日期:
通讯地址: 邮编:
(此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