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寿县“迎春杯"棋类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寿县总工会、寿县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寿县棋类运动协会
协办单位:寿县三中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3年2月4日—5日;
地点:寿县三中。
四、参加单位: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五、竞赛项目:象棋、围棋团体赛和个人赛。
六、参赛办法和报名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组队参加团体赛(男、女不限),县直单位也可分口或按系统组队参赛。
2、各位象棋、围棋爱好者可单独报名参加个人赛。
3、即日起至元月28日为报名时间;2月4日上午8:00到寿县三中报到。
4、报名办法:
①各单位可通过报名表、电话报名;
②报名地址:县总工会组宣部
联系人:杨鹏、张安定
电 话:4034992、4034995
传 真:4035747
③各单位或个人一旦确认报名,请准时报到参赛。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决出团体和个人名次;根据实际参赛人数确定比赛办法;
3、根据报名先后确定参赛序号,不再举行抽签仪式;
4、团体成绩以每队3名棋手的名次之和计算,名次分相同时比较本队最高个人名次。各单位每项棋类比赛不足3人参赛,不计团体成绩;
5、个人名次不并列,若按规则无法区分,比较上一轮成绩,依次类推。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录取前六名,不足八队,减一录取,依次类推。颁发奖杯与奖状。
2、个人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减一录取,依次类推,颁发奖品与奖状。
3、各项棋类前三名授予寿县棋协大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九、参赛费用
1、团体赛每队收取报名费200元,城区参赛棋手报名时在报名处缴费;乡镇参赛棋手报名后在赛场缴费。
2、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参赛人员参赛期间保险自购,安全责任自负。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寿县棋类运动协会,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