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佛山市体育局 佛山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佛山市棋类协会 佛山市儿童活动中心
佛山市南粤棋院 佛山市旭日少儿棋艺培训中心
三、协办单位:佛山市儿童活动中心
四、参与单位:佛山市各学校、幼儿园团体均可报名
五、竞赛日期与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3年5月18-19日(星期六、日)
2013年5月18日为围棋的比赛时间,2013年5月19日为中国象
棋、国际象棋比赛时间。
(二)比赛地点:佛山市儿童活动中心
六、竞赛项目(围棋、象棋、国际象棋):
(一)中国象棋男子幼儿组、7、8、9、10、12岁组,女子幼儿组8、
10、12岁组
(二)围棋男子幼儿组、7、8、9、10、12岁组,女子幼儿组8、10、12
岁组
(三)国际象棋男子幼儿组、7、8、9、10、12岁组,女子幼儿组8、
10、12岁组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园)的在读学生。
(二)年龄规定
a 12岁组 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小学六年级在读学生)
b 10岁组 必须是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c 9岁组 必须是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d 8岁组 必须是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 7岁组 必须是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幼儿组 必须是幼儿园在读小朋友(分为大班组和中班以下组)
(三)团体赛 :团体赛必须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各单位限报一队参
赛。各小学组及幼儿组每队各棋种各组别限二男一女报名,此次比赛不
收取报名费。(不得兼项、不得超编)各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三人。
(四)个人赛:个人赛成绩必须是参加团体赛的参赛运动员中产生。
(五)小学组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或有相片学生证报名参赛,运动员
持参赛证参赛。(报名时发放参赛证)
八、竞赛方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规则执行。
九、电脑积分编排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方法(奖项分为:个人奖和团体奖)
(一)个人奖:各棋种奖励前6名.6人(含6人)以内的组别减一录取;
(二)团体奖:各棋种团体奖励前八名,团体奖分为小学组和幼儿组。
十一、团体名次计算方法:
(一)各组别各棋种单项得分按运动员所在组别作为名次分计算。
(二)如参赛单位个别组别未报齐二男一女参赛,该组名次分按参赛总
人数+1计算。(例如××棋××共30人参赛, 则计分为30+1,名次分
为31)
(三)按各队每组别各棋种比赛得分最少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一
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十二、竞赛报名:
(一)运动员参赛资格由参赛单位负责审核,经大会核准。如发现虚报
年龄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个个比赛成绩,并全市通报批评。
网上下载),按规定内容逐一填好于2013年4月20日(星期一)前以电
83302300),5月10日前前往南粤棋院交报名表、领取参赛证及秩序
册,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0日,逾期不
接受报名,报名后不得变更改或换人,否则该项个人成绩取消。
十三、保险:
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原所在地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的原始凭证,如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则需家长或领队、教练报到时签字,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后果自负,本大会概不负责,否则不予参加比赛。
十四、承办单位咨询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粤棋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23号侨都花园,联系
人:张丽萍,电话/传真:83302300、18924538186、13929981080,E—
mail:fsnyqy@163.com。
(备注:从季华五路东建世纪广场直入300米即可到达南粤棋院)
十五、主办单位对此规程有最终解释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