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民体育协会
江西省 象 棋 协 会
赣农体协〔201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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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江西省农民象棋比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体育局、农民体育协会、象棋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进一步推进“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工作,为弘扬民族文化,提高农民棋手的技战水平,定于
一、主办单位
江西省农民体育协会
江西省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景德镇市农民体育协会
景德镇市象棋协会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2013年5月6日报到,7日—10日比赛,11日离会。
(二)地点:江西省景德镇长城宾馆(新村西路1号,电话:0798-8214218);联系人:朱贵宝;电话:18979871950。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3项):团体赛、个人赛、快棋个人赛。
(二)女子组(3项):团体赛、个人赛、快棋个人赛。
五、参加办法
(一)以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2名,领队、教练各1名。
(三)参加象棋个人赛的运动员,方可兼报快棋个人赛。
六、运动员资格
须户口在县以下,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具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男子组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七轮;女子组个人赛视报名参赛人数确定比赛赛制。快棋个人赛采用淘汰制。
(三)团体成绩采用队员总分制,按照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在个人赛、快棋个人赛中所取得的名次计算团体成绩。
(四)抽签编排由大会竞赛部门组织,在裁判长主持下进行。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团体录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二)个人赛、快棋个人赛录取前8名。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代表队须于
(二)请所有参会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
(三)各设区市超编人员食宿费用自理,并请提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