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和地点;8月16日-19日(广州)
二、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混合团体
(二)青少年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混合团体
三、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省各行业体协。
四、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成年组男子3人,女子2人;青少年组男子3人;女子2人。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进行检录参赛。
(四)年龄规定:成年组必须是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青少年组必须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最新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九轮积分编排制进行比赛。
(三)每一局棋,每方用时50分钟,每步加20秒。
(四)个人赛成绩计算办法:根据个人积分排列个人名次,如积分相等,依次比较对手分、胜局、后手胜局、犯规、上轮成绩,直至抽签决定。
(五)混合团体赛成绩计算办法:以参赛队为单位。成年组、青少年组分别按男子3人、女子2人名次之和计算,数值少者名次列前,如相同,则再依次比较最高个人、次高个人的名次,数值少者名次列前。
六、录取名次
各项目录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并给予奖励。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和运动员健康证明原件寄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编:510056,联系人:卢海燕,电话:020-83820172,传真:020-83820274)。
2、报名表格请在广东省群众体育网站下载。报名表内容必须电脑打印,同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待定。
八、经费
各参赛单位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九、其它规定
(一)各队如有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如胜诉则退还50%,如败诉则不予退回。
(二)参赛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病保险由参赛单位负责办理。
(三)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十、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
十一、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实在太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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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每轮比赛产生几个错案,几轮下来奖金就不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