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宗旨:快乐、促进、回馈
一、主办单位:无为棋苑
二、比赛时间:2013年8月16、17日(周五、六),上午8:30,下午3:00
三、比赛地点:无为棋苑内(无为县城都市花园c9幢204室)
四、比赛内容:
象棋个人赛(不分男女),下设:
六岁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岁组:2006年出生;
八岁组:2005年出生;
九岁组:2004年出生;
十岁组:2003年出生;
十一岁及以上组:2003年1月1日以前至199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比赛方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象棋竞赛规程,七轮积分编排制。首轮采用以报名顺序定号蛇形编排。胜方计2分,负0分,和棋双方各计1分。
(二)自然限着40回合,提出方将军不计。由一方向裁判提出后开始计算,提出方累计,对方确认。对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简单例和局势,裁判有权判和。
(三)摸子动子(以手拿起棋子为准,明显误碰不受此限),落子无悔(以手离开棋子为准)。摆正棋子须事先申明。如遇先、后手颠倒、对手悔棋及犯规,应在自己行棋前提出,行棋后视为认可。
(四)同一局棋中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等),第一次判犯规,第二次判负。
(五)用时每方30分钟包干,先超时方负。自宣布开赛,愈15分钟未到场就座者,按弃权论处。连续两轮弃权者,不再编排。
(六)对局终了,要举手示意,由裁判员会同双方确认比赛结果,签字认可(输棋方签字,和棋双方签字)。
(七)名次区分:
1、积分、累进分、直胜、胜局多者、后手胜局多者,犯规。若仍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
2、录取名次不并列。
六、奖项设置:各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奖品。并按名次比例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冠军奖杯一座,选手均有纪念品(具体录取名次等视参赛人数定)。
七、参赛条件:凡棋苑学员或经同意的小朋友均可参加,免收参赛费。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7月31日(因需提前十余天订购奖牌、纪念品等)。
八、联系人:何晓林老师(本赛事负责人、国家一级象棋裁判员)。手机:18956556499、13966364333;QQ:1904916850。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无为棋苑。
二○一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