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石柱县第二届“冉氏杯”象棋(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石柱县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石柱县象棋协会
三、赞助单位: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川渝会馆
四、比赛项目:象棋个人(公开)赛
五、比赛时间:2013年12月21-22日,时间2天。参赛选手必须12月20日下午17点至21点到石柱县裕都宾馆报到。
六、比赛地点:石柱县城南滨小学校内(裕都宾馆对面约50米)。
七、比赛办法:比赛采用“2011”规则,九轮积分编排制,每局比赛用时40分钟包干。
八、奖励办法:
1、名次优胜奖(合计7000元):第一名1000,第二名800,第三名700,第四名600,第五名500,第六名400;7-12名每人300元;13-18名每人200元。
2、对局优胜奖(合计5400元):凡比赛中无违例、弃权、直接被判负等情形胜一局奖励20元,和一局奖励10元。凡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取消所有对局奖励,不按要求录谱者犯规处理。
九、报名办法:总量控制60人,额满即止,其中原则上石柱县内12人,县外48人(县内外人数可根据报名截止情况适当调剂)。报名费:石柱县象棋协会会员50元,非会员100元,县外选手100元。食宿交通费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7日下午18点。
联系人:王钊远13883873280,冉柏林13896449690。
十、裁判长:胡智慧,网络报道:王钊远(逍遥君子)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石柱县第二届“冉氏杯”象棋赛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凡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取消所有对局奖励,不按要求录谱者犯规处理
这个规定好.很积极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