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驻邕高校象棋团体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西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广西龙象会馆
三、协办单位:冠名赞助单位、新闻媒体
四、竞赛项目 :象棋团体赛
五、参赛办法:
1、队员:每队可选派棋手4名(男女不限),棋手必须是全日制在校学生。
2、参赛时间和地点
2011年10月3日—7日在南宁市民歌湖七弦桥头东侧广西龙象会馆举行
3、竞赛规则:
(1)比赛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07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2)比赛采用双循环及定人定台制,各队赛前确定队员台次,;
(3)比赛用时:各方均为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不记谱;
(4)比赛计分办法
场分:胜方计2分,打平各计1分、负方计0分;
局分:胜方计2分、和棋各计1分、负方计0分。
(5)先后手的确定:序号在前的队为主队,一、三台执先,序号在后的队为客队,二、四台全部执先;
(6)名次计算: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场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全队总局分、全队胜场、全队胜局、直胜、全队犯规。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后走胜局;
4、裁判员、仲裁委员会的工作
(1)裁判人员按赛事规程及象棋竞赛规则履行职责;
(2)仲裁工作按《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六、奖励设置:对前三名的团队给予奖励
第1名:1600元;第2名:1200元; 第3名:1000元;
七、报名:
(1)报名截止日为2011年9月31日。各参赛队可直接电话报名 联系人:闭新杰 电话(传真):0771—5877071、18978882414;
(2)报名或参赛后无故退出比赛的队,将给予有关队相应的处分。
八、器材和经费
(1)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比赛器材标准准备;
(2)各队在比赛期间所需的相关费用均自理。
九、未尽事宜,在补充规定中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广西那边奖金不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