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永嘉县体育事业发展局、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协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温州市象棋协会、永嘉中学、永嘉城西小学
四、执行单位:永嘉县象棋协会
五、比赛日期及地点
1、比赛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日19日。
2、比赛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体育运动学校(永嘉县北城街道下堡东路6号)。
六、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竞赛项目:象棋男、女个人赛,兼计团体成绩。
(二)竞赛组别:中学组、小学A组(4-6年级)、小学B组(1-3年级)。
七、参赛单位与资格
(一)全国各中小学、培训机构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全日制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身体健康的在读中小学生。凡是以各种名义挂靠在学校的学生或已在青年队以及职业队试训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三)体育运动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
(四)参赛的中学生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履行注册(小学组不用),并经审查取得《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香港、澳门、台湾运动员除外)。
(五)报名单位必须确保参赛运动员资格真实有效,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名次无效。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
(二)比赛办法和用时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三)根据个人名次计算团体成绩。各组团体成绩按每队3名男运动员、1名女运动员的最好名次相加计算团体成绩,不足3男1女不计团体成绩。
九、报名及注册要求
(一)报名: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名,运动员人数最多不超过20人。
2、参赛队需出具参赛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及选手登记表,以及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籍卡等相关证明,由执行单位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3、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原则上不得更换选手,如需更换,收取手续费人民币50元,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选手。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止。请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邮箱:yjxhwy@vip.qq.com ,或传真形式发至 0577-67222631;大会组委会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复函确认参赛资格。
(二)注册要求:
1、参加中学组运动员所在学校负责人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网址: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首页通知中的《用户须知》。联系电话:010-66093821 / 3815 / 3812
2、注册费用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注册费20元/年。运动员注册是一年一交费,状态显示(代缴费)后即可缴费,注册费采用支付宝支付,持商务卡的学校可在办理商务卡网银后绑定支付宝进行支付。
3、因本次比赛使用新的《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已在原《学校体育竞赛注册管理系统》(网址:211.151.94.148)中注册持有注册卡并在有效使用期的运动员,新系统中注册时将学生证和注册卡同时扫描件在一张图片中,可避免重负缴费,如由省教育厅(市教委)统一缴费并统一开具发票者请务必在缴费备注里标明,如无标注者均将发票开与学校。
4、注册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以网络注册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并不得报名参赛。
5、注册联系电话:010-66093821/15/12;传真:010-66093840
十、经费
(一)参赛往返交通费用各队自理。
(二)比赛期间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运动员、领队、教练员每人每天食宿费用200元/天(宾馆)。
(三)报名费:人民币80元/人。赛期人身意外保险费每人20元。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内将食宿、报名及保险费用汇款工商银行(永嘉城中分理处)户名:永嘉县象棋协会,帐号:1203075309000001693。联系人:潘丽娜,联系电话:13868642231。
执行单位按:由于潘丽娜出差在外,现联系人改为
叶 鑫 手机号:15306879826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团体均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牌匾。
(二)各组个人前八名获得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颁发的成绩证书,其余选手获得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颁发的优胜奖证书。
(三)各组获得相应成绩的运动员可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中国象棋协会最新颁布的《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申请相应等级称号。中学组参照全国少年锦标赛16岁组标准,小学A组参照12岁组,小学B组参照10岁组。
十二、报到时间和地点:请各参赛队于2015年8月16日下午17点前至永嘉宾馆报到。地址:永嘉县上塘县前路85号。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中国象棋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象棋协会
2015年6月30日